工商联与协会的区别?

演讲与口才 2023-08-11 13:28 编辑:admin 271阅读

一、工商联与协会的区别?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简称全国工商联。它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又是一个商会组织,因而又称中国民间商会。全国工商联是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而中国企业联合会(CHINAENTERPRISECON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CEC)、中国企业家协会(CHINAENTERPRISEDIRECTORS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EDA)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非营利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前身是1979年3月3日成立的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是企业、企业家(雇主)和企业团体的联合组织,代表企业、企业家(雇主)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本会组成的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所以说全国工商联更偏重于带有政治性质的人民团体(我们一般说八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非营利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

二、移动政企客户部干什么的

是专门为政府、大型企业服务的客户部门。

比如一个大型的工厂或者政府的某个部门整体要用的通信宽带、电话、手机等服务,就由政企客户部进行商谈和服务。

在这个部门的人,需要有很高的销售技能和高超的沟通技巧,和客户深层次的沟通一项重要的工作。

跑业务的 就是在政F企业里面做 公司局域网网络电话和大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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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问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政企分开?这样做有什么裨益?

政企不分是计划体制的一个根本性弊端。政府原有的经济管理职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是社会资源分配的主体。各个经济部门通过计划或审批分配社会资源,通过对资源的分配管理国家经济。另一方面政府又是国有企业的经营主体,企业生产经营的各项重要决策都由政府作出。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政府是国有经济唯一的经营主体,国家是千万个国有企业唯一的经营者,千万个企业都要根据这唯一经营者的计划和审批决定生产什么,向那里投资,全国就像是一个超级大企业。各个生产单位之间是这个超级大企业之内前后工序的分工关系,并不构成独立的主体。这种政企不分的体制排斥市场机制作用,扼制了竞争这一企业进步的原动力,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政企分开,寻求国有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实现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

政企不分的表现和带来的后果是:

1.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既阻碍了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也使政府陷入了对企业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境地。多年的事实表明,政府直接干预企业并未使国家所有者职能到位,反而使企业的非正常行为有增无减;多次的放权让利也并未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反而使企业竞相攀比政策优惠,却不在提高市场竞争力上下功夫。

为减少风险,对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和企业的分立合并等政府始终实行直接干预。但政府的审批,对企业来说却无异于从政府手中拿到了一份由政府签署的“通行证”或“政府担保书”。企业得到政府担保之后,政府承担担保责任,但对企业鞭长莫及,难以实现有效监督;企业在市场中运作,又较少考虑经营风险。这就使国有企业比任何其它企业都更敢于不考虑风险和回报搞重复建设;更敢于不自量力地兼并扩张;更敢于无限制地借贷和负债经营。这是不少国有企业包袱沉重甚至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政府对企业过多的直接干预使自己无法摆脱要承担的无限责任。在经营者看来,那些重大问题既然已经得到政府的批准,自己还有什么责任?企业经营不善的后果自然地可以推给政府(国有银行),直至发不出工资要请求政府拿钱,还不了的债也要政府兜底。企业在稳吃国家大锅饭。

事实证明,政企不分并不能实现国家所有者的有效管理,在政企不分的体制下,事实上政府自身或通过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还在承担着无限责任。

2.政企职能错位,造成企业的低效率。政企不分的一种表现就是几乎各级政府都在热心地办企业,认真地“管”企业,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其本身似乎就是一个大企业;另一方面政府又要求每个企业要有与政府相对应的机构和职能,各自办着一个小社会,负责职工的生老病死、妻儿老小,致使每个企业又像是一级政府。政府与企业之间无论它们的职责边界还是财产边界都含混不清。

政企职能错位扰乱了企业的目标。当企业领导者站在经营者立场考虑问题时,他要追求最好的经济效益,要排除各类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事物,要降低各类成本包括劳动成本;但当他作为小社会管理者的角度考虑问题时,他就要保证一方平安,要保证职工就业岗位稳定,保证退休职工安度晚年,保证职工子女的上学甚至就业,保证职工的生活福利、医疗条件逐年改善等。这双重相互矛盾的目标,使得企业领导者不知所措,而往往来自职工的现实压力冲淡了他们追求经济效益的动机,造成企业财务透明度人为地降低,非正常行为屡屡发生。在不少企业,职工离开了企业找不到社会依托。这使得职工离不开企业,企业也不能辞掉职工。许多国有企业职工“一次分配定终生”甚至“一岗定终生”,人员的流动几乎不可能。这种劳动力不能流动的机制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与不干一个样,形成职工稳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最终是低效率,低效益,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产权管理责任不清,既提供了政企不分的物质基础,也使企业难以进入市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次改革前的管理体制,企业国有资产笼统为国家所有,但管理、运营、监督的责任不清,当发现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时,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打板子都不知打谁的屁股。

国家以政府的身份在企业之外行使所有者职能,企业内国家所有者代表缺位。这种管理体制,一方面使得需要所有者作决策的事由政府部门分兵把口来承担,政府部门执行企业所有者的职权,使政府成了千万个国有企业唯一的董事会,形成了政企不分的物质基础。这种长链条、多环节决策体制不仅使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能到位,而且无论信息传递、思想沟通所付出的代价和决策周期延长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都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企业缺乏来自内部的所有者(代表)负责任的监督,远离企业的国家所有者往往难于及时获得准确、必要的信息,从而被架空。企业往往由内部人控制,导致屡屡发生短期行为、非正常行为,国家所有者权益极易被侵蚀,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政企不分阻碍了政府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难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政企不分体制下,政府一方面是全社会经济的调控者,同时又行使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这双重职能使政府部门难于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当他在行使社会经济调控职能时,由于他又承担国有企业所有者职能,所以必然要特别照顾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落后的国有企业,对他们显得特别宽容。亏损了政府要补贴,发不出工资政府也要设法帮助解决,还不起贷款也要银行宽限、减息。从而使非国有企业感到国有企业在吃偏饭,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当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身份考虑企业决策时,由于他又是社会生活的管理者,往往就把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作为行使政府职能的一种手段,对企业提出众多的非经营性要求,把本来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强加到企业头上,让企业“办社会”,分担政府的负担,甚至向企业伸手、摊派,使得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也感觉受到不公平待遇。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须实行政企分开,将政府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家所有者职能分开。

不分开就会有贪污腐败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