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行政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调解?如何调解?
派出所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十章 治安调解。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第一百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至于能不能都通过赔偿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看事情的严重程度,如果是聚众斗殴没有派出所取证到的话,就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至于所说的不正之风,社会盛行的不良风气多了去了,这种排第几呢?
先骂人,然后被人打伤,报警会怎么处理?
两种情况:
1、如果当时正在行凶,有人拨打110报警,民警应该在5分钟以内(城区)或最快的时间内(农村)到达现场进行处置,抢救伤员,控制嫌疑人,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并告知受害人到法医室做伤情鉴定,待明确是否是轻伤以上后,再按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处理。刑事案件即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如果是在事后报案,也就是人被砍伤了、行凶人却逃跑了,公安机关受理后会询问你事情经过,并告知你做伤情鉴定,这是正常的办案程序,对砍人者目前没有任何处理无关紧要,只要是刑事案件,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会调解处理,并视情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治安拘留。
现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执法行为监督很有力,如果你有对民警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请直接拨打110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