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如何处理与幼儿家长的关系(二)

191 2024-05-04 00:23

一、教师如何处理与幼儿家长的关系(二)

二、教师应如何处理与幼儿家长的人际关系1.分析心理反差,及时调整心理角色有很多教师认为与幼儿相处比较容易,而与家长相处时则常常感到有些为难。这是为什么呢?一般来说,教师与幼儿相处时有一种优势心理。幼儿的生理心理发育还十分不成熟,尚未形成稳定的人格特征,所以幼儿对教师表现出很大的依赖性和顺从性。幼儿比较单纯,他们还不太懂得如何与人相处,所以极易接受教师的影响。教师与幼儿之间是一种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教师在相处过程中心理轻松,无负担,即使与幼儿发生矛盾,也容易调整和解决,教师容易控制与幼儿的关系,占有优势地位,教师有一种优势心理。而面对幼儿家长时,教师的这种优势心理没有了。因为家长是生理心理都比较成熟的成年人,而且具有丰富的人生经历和相当的社会经验,与幼儿相比家长就复杂多了。教师与家长相处完全是一种成人与成人之间的关系,这些会使教师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另外,作为家长,他们已经形成了较稳定的世界观和人格特征,具有很大的独立性,更重视与教师的平等,教师很难单独控制与家长相处的局面,当面对家长时,有很多教师并不那么自信。教师与家长相处和与幼儿相处是完全不同的,二者有很大差异。对这种较大的心理反差教师往往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缺乏对这种心理反差分析与认识,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心理角色,所以一到面对家长时就容易发憷,很紧张,常常“碰钉子”,会产生一些不适应的情况,甚至产生矛盾与冲突。[1]

二、教师转正后可以对调吗

可以。需教育局批复

三、当学生在上课时分心甚至“捣蛋”时,教师该怎么办?这时如何协调师生之间的关系?

我们老师采用讽刺的手法。十分有效。对于有些学生的确不能留有情面。

四、教师应具有怎样的学生观?教师应预备怎样的素质?教师应致力于构建什么样的师生关系?

教师职业素质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其内涵的主要旨意:

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素质的独特性,说明了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是与教师这种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是教师在其现实职业生活中应遵守的和所应具有的。

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素质的基本内涵,说明教师职业素质不只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对这些规范或准则中内得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教师职业素质的本质:

教师职业素质是职业素质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有了教师职业劳动之后,由一些教育家、思想家总结概括而成,并在他们的著作中表达出来的。

教师职业素质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教师职业素质的基本构成:

教师职业素质主要由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教师职业荣誉八个因素构成,这些因素从不同方面反映出教师职业素质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互相配合,构成一个严谨的教师职业素质结构模式。

(一) 教师职业理想

所谓职业理想,就是指人们对于未来工作类别的选择以及在工作上达到何种成就的向往和追求。职业理想是职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崇高的职业理想才能产生模范遵守职业素质的行为。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做一名优秀教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崇高职业理想,体现了教师职业素质的本质。要实现这个理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 热爱教育事业。

第二, 热爱学生。

第三, 献身教育事业。

第四, 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第五,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 教师职业责任

所谓教师职业责任,就是教师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在条件下,人民教师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新人,换句话也可以说,人民教师的职责,是培养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自觉履行教师职业责任,就是要求教师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新人而无私奉献。那么,教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条呢?

第一, 教师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学生负责。

第二, 对学生家长负责。

第三, 对教师集体负责。

第四, 对社会负责。

(三)教师职业态度

教师职业态度,是指教师对自身职业劳动的看法和采取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指教育劳动态度或教师劳动态度。

在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新人。教师怎样才能做到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新人呢?

首先,教师必须有主人翁的责任感。

第二,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

第三,要有肯于吃苦的精神。

(四)教师职业纪律

教师职业纪律就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条例、守则等。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 要有教师意识并不断强化这种意识。

第二, 认真学习教师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 在教育劳动中恪守教师职业纪律。

第四, 从一点一滴做起。

第五, 虚心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善于改正错误。

(五)教师职业技能

教师职业技能集中地表现为教师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教书育人活动的效果是教师职业技能的反映。

那么,教师应怎样做才能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呢?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 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

第二, 要懂教育规律。

第三, 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

第四, 勇于实践,不断创新。

(六)教师职业良心

所谓教师职业良心,就是教师在对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对社会、学校、职业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自我评价能力。

(七)教师职业作风

所谓教师职业作风,就是教师在自身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

(八)教师职业荣誉

所谓老师职业荣誉,就是教师在履行职业义务后,社会所给予的赞扬和肯定,以及教师个人所产生的尊严与自豪感。

教师荣誉有着巨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动教师更好地履行职业义务,为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尽职尽责;二是教育和鼓励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尊师重教,为发展教育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业素质义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做出的贡献赢得社会的肯定与褒扬。

第二,教师必须掌握现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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