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口才是实践性很强的口语活动,它所表达的内容往往涉及国家、集体的利益,也与当事人的利益直接相关,因此要求法律工作者表达要言之有法,言之有理,言之有序,言之有情。司法口才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口语个性:语言的准确性、通俗性、说理性、生动性、严肃性。
法学与综合知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担任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代理人的成效优劣,影响司法口才的质量。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学习法律,还需要学习语言,在实践中提供自己的表达能力,力求做到表达准确、通俗、说理、生动、严肃,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司法口才的主体主要是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律师,客体便是事实和法律。在办案过程中,作为司法口才交际的主题,其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显得格外重要,要求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要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上,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道德的规范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建立严谨完整的知识结构,表达自己的观点时能够做到法言法语,准确精到,通俗自然,明白流畅,同时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处变不惊,灵活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