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几篇伤感的童话故事

242 2024-03-12 00:08

1.交换

那年他19岁,在阿姨家里度过他唯一的一次南方假期。

她是邻居的女孩。继母对她不好。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条

脏脏的白色棉布裙子,脸上有红肿的手指印,满脸泪水却神情冷漠。

他蹲在她的面前,他说,你喜欢小狗吗。

他把自己捡来的一条白色小狗放在竹篮里给她看。

他说,你笑一笑,我就把它送给你。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温暖的时光。带她去钓鱼,捉蝴蝶,看着她的

笑容烂漫无邪。

她生日的那天,他带她去逛夜市,送给她一枚红色的蝴蝶发夹。

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一天,你会象一只蝴蝶一样,飞到自己

想去的地方。

一个月后,他动身去北方。在火车站里,她抱着小狗不肯离开。

喧嚣的站台上,他把头探到车窗外向她挥手。她踮着脚,认真地

问他,如果我长大以后,我可不可以嫁你。火车已经开动。他微笑着

哄她高兴,他说,可以。

然后火车驶出了南方的小站,她孤单地跟着火车奔跑,终于追不

上。那一年,她是8岁。

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他没有再回到过南方。

她始终写信给他。从小学生的稚嫩字体开始。一笔一划地告诉他

,她和小狗的生活。

他从来不回信,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给她漂亮的卡片。

上面写着祝小乖和小蓝健康快乐。小乖是狗的名字,蓝是她的名

字。

3年以后,小乖生病死去。她在信里对他说,小乖已经离开我,

但我心里的希望还在。虽然我知道我不会有蝴蝶的翅膀,可是一定会

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初中毕业的假期,她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他们整整七年没有相见

他在火车站里等她。从拥挤人群里出现的15岁女孩,穿着白色的

棉布裙子,黑色的眼睛灼然明亮。

他带她去酒店吃饭,同行的是祺,他的未婚妻。

他陪她去故宫,在幽暗的城墙角落里,他问她,你喜不喜欢祺。

她说,祺美丽优雅,是个好女孩。然后,在明亮的阳光下,她就

微笑着看着他。

她平静地在北京过了一个星期。准备回南方继续高中学业。临行

的前夜,她执意要把自己给他。她取下头上的蝴蝶发夹,浓密漆黑的

长发如水倾泻。他说,我3个月以后就要和祺举行婚礼。我不能这样

做。她说,请求你。请求你要我。

她的眼泪温暖地掉落在他的手心上。黑暗中,他看不清楚她的表

情。他只听见她轻声的询问他,如果你以后离婚,我可不可以嫁你。

他在恍惚的欢乐中,迷糊地说,可以。

清晨,她不告而别,独自南下。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祺两年后去美国读书。准备不久把他也接

出去。

他辞退了公职,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准备打发掉在国内的最后

日子。

他把自己的酒吧叫做BLUE。他还是不断地收到她的信。她说她很

快要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就准备放弃学业,来北京工作

。他说,我过一两年就要走的。她说,没关系。

只要还有剩下的时间。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19岁,而他30了。

他们同居了一年。直到他的签证下来,准备出国和祺相聚。

他把BLUE留给了她。他说,你可以在北京嫁人。以后我还会回来

看你。

她说,我会在北京等你。但不嫁人。

她依然写信给他,一封又一封。

而他,也依然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美丽的卡片给她。

他一去就是5年。直到和祺离异,事业也开始受挫。他准备再回

国发展。

在BULE门口,看到吧台后的女孩,依然穿一袭简朴的白裙。她看

过去苍白而清瘦。她说,你回来了。她淡淡地微笑。可是我生病了。

她的病已经不可治。他陪着她,每日每夜。他读圣经给她听。在

她睡觉的时候,让她轻轻地握着他的手指。有阳光的日子,他把她抱

到病房的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说,如果我病好了,我可不可以嫁你。

她的心里依然有希望。他别过脸去,忍着眼泪回答她,可以。

拖了半年左右,她的生命力耗到了尽头。那一天早上,她突然显

得似乎好转。她一定要他去买假发。因为化疗,她所有的头发都掉光

了。

她给自己扎了麻花辫子。那是她童年时的样子。然后她要他把家

里的一个丝缎盒子搬到病房。里面有他从她8岁开始寄给她的卡片。

每年两张,已经16年。

她一张张地抚摸着已经发黄的卡片,和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这

是他离开她的漫长日子里,她所有的财富。

终于她累了。她躺下来的时候,叫他把红色的蝴蝶发夹别到她的

头发上。她问他,如果还有来生,我可不可以嫁你。他轻轻地亲吻她

,他说,可以。

他曾经用一条白色的小狗来交换她的笑容。

然后她用了一生的等待来交换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2.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雪。我固执地穿上那件红色的薄呢大衣,在众人诧异的目光里踏出门,去图书馆还那本昨天才借的书。其实,我只是不喜欢坐在寝室里听她们不着边际的闲谈,我只是想再试一试我和鉴之间的那份默契。

图书馆里空荡荡,我心不在焉地将一个个抽屉拉开又关上,忽然有人在背后狠狠地撞我,回头望去,真是他。我在心里叫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遍的鉴!他依旧是一身牛仔布的风华,潇洒里又带点侠士气质,脸上写着若有若无的一份心事。我们互相胸无城府地笑笑,他查他的书卡,我翻我的目录,但最后谁也没有借出一本书。

“走吧”,他抬腕看看表,“再晚就赶不上吃午饭了。”和他并肩走出图书馆,我故意走得很慢很慢。风吹起我飘逸的红衣,像面旗帜似的在雪里猎猎响着。他忽然站住,问我:“你真以为今天又是个巧合?”我点点头,他指指肩上的牛仔包,告诉我他逃了两节课,两节很重要的课,只因为他在去上课的路上远远看见了一袭红衣的我……

我静静听着,心里感动得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无动于衷。我很严肃他说他不应该逃课。毕竟,他是高年级的班长。

他听了频频点头,那副又委屈又可怜又失望的神情让我不忍心。

他送我到宿舍楼门口,那时,我身上的衣服已成了一件厚厚的雪的衣裳。他重重地拍我,直拍得雪花纷纷震落,渐渐露出那鲜艳如火的本色。

“我可以不再逃课,可是我没有办法不想你,阿娈。”他说。我庆幸上苍擦亮了鉴的眼睛,让他在一群美丽的活泼的女孩子中间认出了如此平凡又如此敏感的我。我对自己说:将来要嫁,就嫁给那个为我震落雪花的男生吧。

接下来的日子我因为一些琐事忙得晕头转向几乎连喘息的功夫都没有。当终于可以静静坐下来梳理心情的时候,我失望地发现我和鉴之间的心灵感应竟飘散得无影无踪。

实在难忍受没有鉴的春天。我找到理科生的宿舍,爬上七搂,敲开一间寝室的门。我说我要找鉴,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告诉我:鉴搬家了,他不再住校。

鉴失踪了,从我20岁的世界里,他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

也许,仍是一份默契诱惑着我,在很久以后一个大雨瓢泼的周末,我发神经般地跑去一家离家很远的电影院里看电影。

散场时,我发现了鉴。他仍是高高瘦瘦,清清秀秀,身边依偎着一个长发女孩。那女孩有种苍白的美丽。

我叫鉴的名字,声音在风中发颤。

他居然还能维持住那不变的冷静,在写满心事的脸上挤出毫无生气的笑容。

“这是我的女朋友阿黛。”他指着那长发女孩向我介绍,然后又对阿黛说,“这是阿娈,一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

原来,我在他眼里仅是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而已,我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欺骗我,我笑出了冷冷凉凉的两声。

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竟很平静也很平淡地问候他们,祝福他们,接着又心平气和与他道声“再见”。鉴关切他说:“好大的雨 ……”我无视他的好意,我打断他的话,我说我是和另一个男孩子一起来的,他现在正在大雨里跑,只是为了给我寻一杯很特别的冰淇淋。

“你还是那么任性,阿娈。”鉴有点伤感地笑笑,迎风抖开一把紫色的大伞。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揽着阿黛的腰,慢慢走进雨里。他的背影异常温柔,一把大伞几乎完全倾斜在阿黛头上,就是再大的风雨也打不湿她那没有血色的裙子。人去街空,残灯如梦,只有冰冷冰冷的雨仍淋着无泪又无助的我。

回家后,我发起了高烧,直烧得天昏地暗,有苦难言。

大病初愈的我变得好冷静也好憔悴。我用一只大箱子锁起了所有的红衣。从此,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一个素色的女孩,没有诗,更没有故事。

时光如流,我苍白依旧。

大学毕业后,我在本市的经济电台主持一个直播节目,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倾听着各种各样的人生。

再后来,我结婚,做了母亲。在循环往复的忙碌里,我以为我忘了鉴,我自以为往事尘封。

可是,一天在去直播室的路上,天空里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一如七年前那个上午。我忽然没有原由地想起鉴,只觉得有种痛楚切入肺腑。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位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那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秀秀,总喜欢穿着一身帅气的牛仔装。男孩只把她当作一个美丽而又不懂事的小妹妹,不管她如何努力,这种感情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并和那个男孩同系。可一纸冷酷的诊断书却使她不能去大学报到,她病了。在生命里最灰暗、最无助的日子里,那个男孩子很沉静也很勇敢地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甚至,做了她的男朋友。她任性地透支着那份感情。因为她以为自己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满足地死在男孩子温暖的怀抱里,那个男孩也这么认为。可她居然奇迹般年复一年地活下来,她慢慢地恢复健康,她美丽依然,可那男孩却变得沉默又憔悴。今晚,他们谈到婚事,她哭着对那个男孩说别勉强自己,男孩大吼着告诉她:他爱的那个红衣女孩早已嫁人生子,现在,他娶任何一个别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女孩看了会哭男孩看了会沉默(超感人)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

小蓝变成了蓝作者不仔细

以感恩的心态面对

史蒂文斯失业了,一切来得那么忽然。一个程序员,在软件公司干了8年,他一直以为将在这里做到退休,然后拿着优厚的退休金颐养天年。然而,这一年公司倒闭。

史蒂文斯的第三个儿子刚刚降生,他感谢上帝的恩赐,同时意识到,重新工作迫在眉睫。作为丈夫和父亲,自己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让妻子和孩子们过得更好。

他的生活开始凌乱不堪,天天的工作就是找工作。一个月过去了,他没找到工作。除了编程,他一无所长。

终于,他在报上看到一家软件公司要招聘程序员,待遇不错。史蒂文斯揣着资料,满怀希望地赶到公司。应聘的人数超乎想像,很明显,竞争将会异常激烈。经过简单交谈,公司通知他一个星期后参加笔试。

凭着过硬的专业知识,笔试中,史蒂文斯轻松过关,两天后面试。他对自己8年的工作经验无比自信,坚信面试不会有太大的麻烦。然而,考官的问题是关于软件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些问题,他竟从未认真思考过。

史蒂文斯觉得公司对软件业的理解,令他耳目一新,虽然应聘失败,可他感觉收获不小,有必要给公司写封信,以表感谢之情。于是立即提笔写道:“贵公司花费人力、物力,为我提供了笔试、面试的机会。虽然落聘,但通过应聘使我大长见识,获益匪浅。感谢你们为之付出的劳动,谢谢!”

这是一封与众不同的信,落聘的人没有不满,毫无怨言,竟然还给公司写来感谢信,真是闻所未闻。这封信被层层上递,最后送到总裁的办公室。总裁看了信后,一言不发,把它锁进抽屉。

3个月后,新年来临,史蒂文斯收一张精美的新年贺卡,上面写着:尊敬的史蒂文斯先生,假如您愿意,请和我们共度新年。贺卡是他上次应聘的公司寄来的。原来,公司出现空缺,他们想到了史蒂文斯。

这家公司是美国微软公司,现在闻名世界。十几年后,凭着出色的业绩,史蒂文斯一直做到了副总裁。

这个哲理故事告诉我们:以感恩的心态面对一切,包括失败,你会发现,人生其实很出色。生活也很快乐,对人感恩,人也对你感恩,一切就如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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