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是怎样论述主人奴隶关系的

演讲与口才 2023-05-31 13:51 编辑:admin 299阅读

“主人与奴隶”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著名章节,黑格尔在论述“自我意识”的文段中描述了他的“主奴关系”,从主人与奴隶这个两种身份出发,介绍为何成为主人为何成为主人,奴隶何以成为奴仿歼隶;主人的特质以及奴隶的特质。

黑格尔从自我意识觉醒的角度,分析了奴隶和主人两种关系的变换,进而单纯的主人与奴隶的关系走向了意识的自由。

1、主人与奴隶

按照黑格尔的描述,人与人之间分属不同的氏族,那么在历史或者说社会的早期发展中,氏族或者家族之间打交道,势必会通过决斗来建立关系,战胜的那一方成为主人,失败的那一方成为奴隶。

这样一来,奴隶就是低贱的,主人是高贵的,在这里黑格尔还强调一种客观的自我意识,就主人与奴隶分段裤别是自我意识的主体和客体,自我就是主人,对象就是奴隶。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意识结构投射到了一种社会关系中,这种关系就是主人与奴隶两者的关系。

主人体现了自我,他是我的奴隶,我让他干啥他就干啥,奴隶则已经丧失了自我,或者说他已经把”自我“转移到了主人的身上,主人的意志就是奴隶的意志。所以说主人占据了两者“自我”这一环,而奴隶则是为了体现主人的意志。

两者还相互承认,奴隶实现主人的意志,奴隶就好比是主人的左右手,是主人的一部分,所以主人承认奴隶;而主人是奴隶意志的本体,所以奴隶就得承认主人,否则就会丧失自我。如果主人失去奴隶,则就不再算是主人,奴隶则一样。

自我意识分别体现在两者身上,如果一方抛弃一方,则自我意识不再是完整的。例子如美国黑奴解放的时候,有些奴隶不愿意走,为什么呢?因为他不知道去干嘛了,没有主人的指示,自我都没有了。所以在这里黑格尔体现了主人与奴隶共同组建了一个完整的自我意识。

2、主人的堕落,奴隶的上升

黑格尔在这里说,主人在这种关系中属于劣势一方,奴隶则属于优势一方,因为在他的意志是通过奴隶实现的,奴隶则是实际行动者,奴隶直接接触自然界,而主人则是间接接触,他虽然是在为主人服务,但是他也是有自我意识的,

比如一些古代的奴隶,分为高级奴隶与低级奴隶,好多雕刻家都是奴隶,他们按照主人的趣味和意向雕刻石像,但在这个过程中却增长了自己的才华,自己的本事。

在这种和自然界打交道的过程中,奴隶的自我意识开始慢慢觉醒,主人则很快递的堕落。好了再回过头来看下主人是怎么成为主人的,一次生死决斗中,主人用他的勇敢,不怕死战胜了奴隶,所以成为了主人,但是这种高贵在黑格尔看来是偶然的,可能是这个人力气大,所以他赢了。

在劳动的过程中,奴隶获取的高贵品质是不同与这种高贵的,是长期过程中的一种沉淀,所以当奴隶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意识到自己的人格,从这时候开始奴隶就不再死单纯的奴隶,他迟早一天会反抗。所以黑格尔说这种人格握大简独立和平等意识的觉醒标志着自由意识的诞生。

主人的意识不是真正的自由意识,因他只知道自己是自由的,奴隶被他奴役,他觉得自由就是为所欲为,其实不是的。奴隶更没有自由意识一说,他也只知道自由就是像主人一样,这顶多和主人的想法一样。

等到人格独立意识觉醒的时候,真正的自由意识就诞生了。自由意识就上升了一个层次。这种自由已经是精神上的自由,就像一句话所说:“戴上枷锁,我还是自由人。”

扩展资料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时代略晚于康德,是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许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标志着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由于黑格尔的政治思想兼具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两者之要义,因此,对于那些因看到自由主义在承认个人需求、体现人的基本价值方面的无能为力,而对觉得自由主义正面临挑战的人来说,他的哲学无疑是为自由主义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

黑格尔关于主奴关系的论述是精神现象学的精彩篇章,是运用辩证法的典范。他不但说明了阶级的起源、劳动创造历史和造就劳动者的过程、统治别人的人不可能自由等具体的道理,而且用抽象的语言,说明了不平等的奴役和被奴役的人际关系是如何趋向平等和自由的一般倾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主人与奴隶”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著名章节,关于此的论述不绝于缕,自从科耶夫的创造性解读后,更是成为一门“显学”。本文旨在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出发,对“自我意识”、“欲望”、“承认”等概念的解释,详细解读“主人与奴隶”一节,从而勘定主奴辩证法在整个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地位。 本文的结构,第一部分族胡轿通过黑格尔的生平和哲学体系,简单阐述《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哲学中的意义,第二部分详细解读“主人与奴隶”,分三个小节,即“欲望、生命搏斗和相互承认”、“主奴冲兆肆突”、“劳动辩证法”。第三部分结语,阐述在精神现象学基本原则下,“自我意识”与做腔人类社会历史密不可分的关系~

自由与奴役可以是一回事!对奴隶而言,自由就是我不接受其他人而只同意这个人来奴役自己,奴役就是这个人可以不经过我同意而弊铅任意过程的奴役或限制自己!对主人而言,自由就是可以任意对待毕并这个手卜迹奴隶,而奴役就是被迫失去对其他人进行奴役或限制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