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过这类部门宗旨是调和不调离。再不行就是法院起诉离婚,然后法院会安排诉前调解调好了回家继续过,调不好转法院正式立案开庭,如果审理下来对方还是坚决不同意离婚,不是法定离婚理由法院还是会给一次机会,一般会判决不离。如果还是坚持离婚需要6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