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职责包含:
1、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2、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3、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
1.负责辖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小区的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
3.指导、协助基层治保会的工作。
4.负责落实禁毒宣传、反走私和防邪教工作。
5.配合派出所餅各项“严打”专项整治工作。
6.做好综合整治档案的管理和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