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单独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镇、区、街道、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或区域内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指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