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矛盾调处中心工作职责?

演讲与口才 2023-03-29 20:07 编辑:admin 283阅读

警民矛盾调处中心工作职责?

1、信访接待组: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报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值班县级领导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

2、法律服务组: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值班县级领导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

3、纠纷调处组:在中心直接调处矛盾纠纷;以流动调解庭的形式赶赴现场调处重大矛盾纠纷;指导各乡镇(社区)和各部门(行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4、综合协调组:负责情况综合;负责中心内部的组织协调;抓好对乡镇(社区)、部门(行业)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追责。

如何加强警民和谐关系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边防官兵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警民之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理解互信,健全和畅通警民之间的沟通渠道。架起警民理解互信的桥梁,是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作为公安胡春郑边防部队,要通过“爱民固边”战略,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进一步拉近公安边防部队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二、勇于探索公安边防工作方法。警力不足、经费困难是当前制约公安边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要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就要实行警力、物力、财力向一线单位倾斜,坚决充实边防派出所等一线单位。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切入点,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依托,进一步完善边防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好联防队、治保会等群防力量作用。建立点裤颂、线、面相结合的治安巡逻防控体系,确保安全稳定的治安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加强大练兵,以公安边防警察“三懂”、“四会”为标准,使官兵提高军事、业务素质。要加强科技强警,向科技要警力,使官兵执法效率有明显提高。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从严治警,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安边防队伍。边防官兵要想赢得群众的信任,首先得从自身做起,“打铁还得自身硬”,这就要求广大公安边防官兵在实际工作中,在执法过程中,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要带头不做;要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执法对象和自己有某种关系而枉法,更不能因为自己是边防警察就赋予自己某种特权。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践行边防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公安边防队伍。

四、严格执法,确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让广大群众感到在边防警察的保护下有安全感。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公安边防机关就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森搜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声势。要热情服务,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最低标准,不能仅仅满足已经做了多少工作,至于群众是否满意、对工作还有什么要求则不理不问。如:在办证中,不能让群众因为不知道办证材料而跑上两、三次。在群众第一次相关资料不齐全时,要详细、全面、耐心地告诉他们所缺的材料,再来办证时就能办好。对孤寡老人、行动不便者,要力争上门服务,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求。

五、因势利导,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逐渐被打破,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出来,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公安边防机关要正确对待群体性事件,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区分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性质,区别对待,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把群众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因势利导,及时处理。对事件中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权限依法处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决不姑息,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的政治和治安稳定。

警民关系是当今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是做好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根基。在当前社会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各类矛盾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兄戚盾交织凸显,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增加。认真分析并逐步消除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努力提高群众对警察的满意度,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大局,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表现

(一)、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信任度下降。一些地区的群众见到了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自身受到了不法侵害,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控告,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或者积极寻求社会上的一些非法途径解决,如找哥们“摆平”,与不法分子“私了”等。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过程中,有的群众知情不报。个别人受经济利益驱动,与公安机关谈条件,提供价值很小的信息,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很大的“悬赏”,否则拒绝提供情况。有的地区,派出所民警到辖区走访,一些群众不给民警开门,不让进屋,对自己没有好处,就拒绝回答民警的了解情况问话等;有的地区,发现亲属朋友有违法犯罪行为,就持纵容包庇态度,与公安机关巧于周旋,消极抵抗,或者托关系、走后门,极力疏通,梦想逃脱法律处罚。

(二)、群众对警察的非议责难增多。有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受个别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的蓄意蛊惑、造谣煽动,在街谈巷议中时常流露出对警察的不满情绪。对发生在个别民警身上的不良行为,以偏盖全,甚至上纲上线,无限夸大。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便捷媒体,把一些个案加以歪曲事实,进行非法传播、炒作,利用媒体先入为主的特点,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并陷入被动局面。

(三)、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性日益衰弱。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社会侵财性案件呈上升趋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日益严峻。随着经济浪潮的冲击,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激情日益高涨。有一部分群众注重自身价值利益,注重个体现实既得利益获取,对社会稳定工作缺乏关心参与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淡化。认为维护治安是警察的事,与己无关,遇到警察打击犯罪,持冷眼观望态度。敢于挺身而出,协助警察,制止犯罪的可谓寥寥无几。而一旦发生财物被盗,自身安全受到威胁,首先想到的还是人民警察,如果警察处置不当,就抱怨警察无能,或者怨天尤人,憎恨社会。

(四)、警察执法办案,阻力越来越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找关系疏通或者故意刁难的人越来越多,理解、支持、主动配合的人越来越少。这些人认为,警察办案执法,人情、关系、感情甚至金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法律规定。这些人过高地估计警察的自由裁量权,觉得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用感情打动、关系网络、金钱疏通羡镇陵的方法肯定奏效。一些意志薄弱的警察在这些糖衣炮弹面前,立场不稳,宗旨思想观念发生动摇,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从一定程度上践踏了法律权威,使法律丧失了应有的威力和尊严。同时,伤害了大多数群众的感情,降低了警察的威信。由于人为的干扰,致使一些简单案件复杂化,正常执旅带法神秘化。有的人总觉得警察执法办案都在搞暗箱操作,致使群众应当正常办的事情也要托关系,走后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警民的正常关系。

二、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

(一)社会矛盾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据世界粮农组织公布,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全球有10.2亿人口在挨饿。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尚有4800万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运行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碰撞加剧,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各类新型社会矛盾冲突加剧;各类邪教组织、境内外反动势力对我国的颠覆破坏活动变本加厉。尤其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因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类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并呈蔓延趋势;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社会保障、分配不公、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破产转制、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一旦发生了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生力军,就要首当其冲,被直接推到了“前沿”或“第一线”,处在了众目睽睽之下和矛盾的风口浪尖,这就给警察出了一道非常大的难题。处理好了,政府、群众、社会皆大欢喜。稍有不慎,情绪激动的群众难免出现过激行为,使维护秩序的警察骑虎难下,进退维谷,只能充当这些上访群众发泄不满情绪的“替罪羊”和“出气筒”,还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忍辱负重。既要苦口婆心地规劝,又要晓之以法律条文,晓之以真情实感,决不让警民关系因此而受到影响。个别人把警察的这种忍让当成了软弱,以至于出现过激行为,如果对其依法处理,极易引起事态进一步扩大,使警民关系骤然紧张。可以说,在全国一些地区因群众上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警民关系的重要因素。

(二)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形象亟待提高。近年来,公安系统相继开展了“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提出了“打牢思想基础,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队伍管理,转变民警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推进各项工作”的一系列基本思路;制定了改进措施,以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但是,由于现实工作中存在警力相对于日益发展的社会形势严重不足的矛盾,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招用了一些协勤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缓解了人员相对短缺的现象,同时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然而,这些人员大都充实到了一线或服务窗口,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由于大多数协管(勤)员文化程度低,自身素质不高,又缺乏专业培训,造成了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跟不上日益发展的客观形势。据测算,在编民警平均年龄已经达到了47.5岁,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工作和服务能力受到一定制约。由于工作繁忙,能够抽出的学习时间微乎其微,所以民警和协管员的知识更新缓慢,对知识爆炸时代的社会管理形式只能疲于应付,对法律的学习运用根本谈不到精、深、透,只能停留在表面常用的几个条款。有的只会开罚款单,对其他文化知识根本没有学习兴趣;个别协勤人员在工作时,态度恶劣,纠正违章不敬礼或敬礼不够标准,语言不文明,说话“冷、硬、横”,对群众的违法行为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有的执法不公,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等。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就难以提高。面对警力少、地域大、交通治安状况复杂的客观形势,就产生了力不从心,勉强应对的被动局面,造成执法和服务质量相对下降,影响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三)宗旨观念不强,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为人民服务从来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生动的实践。本世纪初,全国掀起了学习济南交警的热潮。而济南交警之所以成为当时全国争相学习的楷模,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很好地处理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把为人民服务寓于日常管理工作中,以服务促管理,从管理中体现热情服务。济南交警,留给了全国公安战线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学习济南交警,民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然而,受时代发展的制约,当时各地公安机关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有些仍然延续适用至今,有些已经过时。比如,当时人们通行大都以骑自行车为主,执勤交警以坐岗和定点站岗为主,在岗亭设置了便民自行车、打气筒、雨具等。形势发展到今天,各种汽车进入了千家万户,交巡警执勤也撤掉了岗楼,改成了定点站岗与驾驶警车巡逻相结合的网格式管理方式,便民服务在原来的基础上,需要提供的措施和项目发生了变化。在以前便民工具的基础上,在巡逻车上又新增加了修车工具,充气泵,故障和事故车辆救援设备等等。随着时代的变迁,公安机关应适应发展的脉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要适应飞速发展的客观形势需要,保持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超越于客观形势的发展。应当指出,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为人民服务要立足本职、立足实际、立足长远、立足社会、立足各项管理和执法工作。实践证明,在公安机关抛开管理谈服务,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谓舍本逐末。这一点应当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随着形势发展,西方腐朽思想时刻腐蚀着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头脑。由市场经济带来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时刻冲击着少数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使价值观发生扭曲。有的民警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宗旨观念逐步淡化,特权思想仍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执法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队伍中,还存在民警执勤执法不规范,对群众服务不到位,对群众投诉存在“冷、硬、横、推”现象;有的民警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在工作中不深入群众,不能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警察自身形象,伤害了群众感情,疏远了警民关系。

三、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警民关系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与人民大众的关系,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警民关系如果不和谐,警民间的矛盾冲突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化解,那么,构建和谐社会就不可能顺利实现。所以,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一)建立健全“大走访”长效机制,听民声、访民意、解民情。2009年初,全国百万民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可以说,“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增进了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拉近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给我们建立健全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来了许多新的经验和启示。

“大走访”活动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公安民警一辈子都做不完的事情。我们要总结已经取得的走访经验,努力把临时之举变成长效之策,把走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变成民警的自觉行为。从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角度讲,民警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对群众的安危疾苦漠不关心就是变质。我们要善于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新期盼,切实了解掌握到一些社情民意,做好意见反馈和上报登记工作,做好政法机关联系群众的参谋和助手。不断改进各项工作,要把走访群众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信息采集率,努力实现走访群众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建立健全爱民实践活动的典型表彰机制,进一步营造警民和谐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培养一批爱民实践典型,激励广大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良好工作作风。要借助新闻媒体,对爱民实践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给与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扩大典型的影响力、感染力,从而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亲和力,努力营造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和谐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二)强力推进便民惠民新举措,完善服务促和谐。公安机关一要以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为契机,深入社区、街道、居委会,全面掌握辖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和困难居民的生活现实状况以及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注意搜集就业趋势信息。经过整理汇总,通报给党委政府、劳动局、工商局等单位,为党委政府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依据。二要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能,在户籍管理、驾驶证、护照、行政审批项目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群众办理证、照等业务提供便利。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运送农产品、鲜鱼水菜等农副产品的运输车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同时,交警要对一些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罚款,不扣车,教育后及时放行。要在深化“大走访”活动的基础上,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调频广播、电视台、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爱民热线”专栏,同时利用街头公益广告、告示牌、灯箱,社区、乡村的宣传橱窗等,及时发布各类警情信息,近期执法动态,道路通行状况,恶劣天气形势预报,案件发布等情况,拓展为民服务的空间和范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亲民爱民这条主线,本着“靠前一步,管理变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交通需求,实现便民、利民、惠民能效最大化,积极打造正规化的零违纪、零投诉队伍。公安车管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也要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要坚决执行公安部下发的便利利民十条措施精神,依法公开各岗位工作职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向人民群众公开、透明地办理业务,定期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让群众了解车管业务、关心车管业务,时刻体现出人性化车管服务理念。同时实行首问制和“一站式”服务,实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三)从小事、身边事做起,用真情实感、良好形象改善警民关系。在今年开展的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中,民警们从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做起,使民警进得了群众的门、说得了群众的话、办得了群众的事。既化解了矛盾,又增进了感情;既开展了工作,又解决了问题。在爱民实践工作中,民警们“不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事、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群众调节一些“小纠纷”,办好一些“小事情”,处理一些“小案件”,消除一些“小隐患”,解决一些“小问题”,循序渐进,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从一点一滴中温暖百姓的心。民警学会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多交谈,听真情实语,将心比心,缩小同人民群众的思想差距,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并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实践充分证明,这种工作方法是值得今后大力推广的,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要改善警民关系,就要塑造民警的良好形象。民警的良好形象来自于队伍正规化建设。每位民警都要牢记,自己的每一言每一行都在代表着国家形象,代表着政府形象,直接维系着警民关系,维系着党的执政根基。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建设这个重点,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注重教育培训,健全管理机制,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建设要警力,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综合素质和战斗力。

综上所述 ,现今的警民关系基本上处于一个较为平稳、良好的状态,并且公安机关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促进了警民关系的发展。但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今的警民关系多处于培植、换取信任的阶段。要想真正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警民关系,我们的警务工作还应建立起与群众日常沟通机制,以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促进警民关系和谐、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