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谈判的“需要”理论?

191 2024-05-15 07:49

一、怎样理解谈判的“需要”理论?

需要和对需要的满足是一切谈判的共同基础和动力。谈判的前提是参与各方都被自己的需要所策动,都期望通过谈判得到某种利益,得到某种需要。如果不存在还未满足的需要,那么,就不会与他人坐到一起去谈判。

例如在商务谈判中,买方希望以最低廉的条件换取货物或服务,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而卖方则希望以最理想的条件出售货物或服务,来满足自己对货币的需求。谈判双方都有通过谈判满足自己需要的愿望。

对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成就来实现的。精神方面的成就主要体现为自我感觉良好,物质方面的成绩主要体现谈判中得到的实际利益,

二、谈判的目标有哪些?

所谓谈判目标是指谈判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它指明谈判的方向和要达到的目的、企业对本次谈判的期望水平。商务谈判的目标主要是以满意的条件达成一笔交易,确定正确的谈判目标是保证谈判成功的基础。谈判目标是一种在主观分析基础上的预期与决策,是谈判所要争取和追求的根本因素。谈判目标按层次可分为四种:  

1、最优期望目标  特征:  (1)是对谈判者最有利的理想目标;  (2)是单方面可望而不可及的;  (3)是谈判进程开始的话题;  (4)会带来有利的谈判结果。

2、实际需求目标即谈判双方根据主客观因素,经过科学的预测和核算,纳入谈判计划的目标。特征:(1)属于内部机密,一般只在谈判过程中的某个微妙阶段才提出;(2)是谈判者的最后防线,如果达不成这一目标,谈判可能陷入僵局或暂停;(3)一般由谈判对手提出,采购人员可适当作出决策;(4)关系到谈判方主要或全部经济利益。  

3、可接受目标  即可交易目标,是经过综合权衡、满足谈判方部分需求的目标,对谈判双方都有较强的驱动力。在谈判实战中,经过努力可以实现。但要注意的是不要过早暴露,被对方否定。这个目标具有一定的弹性,谈判中都抱着现实的态度。  特征:  (1)是谈判人员根据各种主客观因素,经过科学论证、预测和核算之后所确定的谈判目标;  (2)是己方可努力争取或作出让步的范围;  (3)该目标实现意味着谈判成功。  

4、最低限度目标  是通常所说的底线。是最低要求,也是谈判方必定要达到的目标。如果达不到,一般谈判会放弃。是谈判方的机密,一定严格防护。  特征:  (1)是谈判者必须达到的目标;  (2)是谈判的底线;  (3)受最高期望目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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