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是投标方,中标后招标方约见,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演讲与口才 2023-07-30 03:56 编辑:admin 299阅读

一、我们企业是投标方,中标后招标方约见,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首先要多找几家进行技术和价格方面的比较(咨询性质的谈);

2、根据金额大小决定是否现场考察(条件允许的话要去看一下);

3、当技术标准确定后就是对价格的考虑,要多做准备工作(包括:技术方案与价格调整的备选方案等,尽量多做几套,不打无准备之仗);

4、谈价格,在可选的几家中比较价格,切记千万不要只对一家去谈,这样会使招标方很被动(这也是做方案的目的),谈的过程无非是压低价格,用别家的价格给对方造成压力。对方一定会说不能降价如何如何,这是一个心战的过程,谁坚持到最后,谁是胜利者。

总之,这是一个很系统很复杂的过程,也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欢迎一同来交流,以上意见仅供参考,祝你谈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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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看待新修改的招投标法业主可以直接指定中标人?

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可以采用商务谈判的模式,也就是你说的直接采购,这是正常程序。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能开标,再开标前确定投标人是否参加为正常情况,不然会造成很大损失(如:安排会议场所、组织评委、相关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等),造成贵单位现在被动的结果,还是对招投标程序及甲方项目情况不了解所导致的。

三、谈判磋商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谈判和磋商什么区别 谈判是争取利益的最大化,后者则是已经搞定了合作项目,只是在商量一些细节

问题二:商务谈判中的“磋商”是什么意思? 表示双方仔细商量和研究,交换意见,多用于正式场合。

问题三: *** 采购中的谈判与磋商的区别 关于立法层次

竞争性谈判:是《 *** 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之一,《 *** 采购法》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基本程序以及确定成交的原则;《 *** 采购法实施条例》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范围中的几种特殊情形作了具体规定,并对谈判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也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采购程序作了明确,并对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情形作了规定。从这点来看,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仅在法律层面有依据,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层面也有依据。

竞争性磋商:最早出现在财政部印发的《 ***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政部财金[2014]113号文件,以下113号文)中,明确PPP项目采购可以选择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为推广PPP模式,规范PPP项目采购行为,财政部又相继印发了《 ***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下简称“214号文”)、《衫行 ***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 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件,以下简称“215号文”),对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适用范围、采购程序等作了规定。

小结:从这点来说,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种 *** 采购法定的采购方式,其适用依据主要是财政部出台的几个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也不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关于定义

竞争性谈判:74号令规定,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214号文规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缺基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小结:从这点来看,两种采购方式的区别在于,竞争性谈判是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成交,而竞争性磋商是在磋商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关于适用范围

竞争性谈判:《 *** 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四种情形: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伏塌谨,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是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74号令第三条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几种情形作了明确:一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 采购工程。

竞争性磋商:214号文第三条规定了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几种情形:一是 *** 购买服务项目;二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是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小结:从这点来看,竞争性谈判方式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适用条件在很多方面是有一致性的。

关于采购方式的报批

相同点:74号令以及214号文都明确规定了达到公开......>>

问题四: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和适用范围 一、法律层级规定的异同

相同点:均属于法定的采购方式。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法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出 现较早(2003年1月1日)。

竞争性磋商:《 ***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出现较晚(2014年11月29日)。

二、定义的异同

相同点:均有明文规定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 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适用范围的异同

相同点 :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2、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5、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1、 *** 购买服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问题五:PPP模式中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是什么?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降低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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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商务谈判的磋商阶段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1明示阶段,2交锋阶段,3妥协阶段

问题七:商务谈判磋商阶段的策略 我从我老师的课件里找出来给你归纳下。1、不开先例。2、先苦后甜。3、价格陷阱。4、期限策略。5、声东击西。6、先声夺人。7、吹毛求疵。8、以柔克刚。9、难得糊涂。10、疲惫策略。11、权力有限。12、反客为主。13、投石问路。14、先造势后还价。15、大智若愚。16、走马换将。17、浑水摸鱼。18、红白脸术。19、体会策略。20、私下接触。21、润滑策略。22、情感转移。23、抚得原理。24、蚕食获利。25、最后出价。26、制造竞争法。

问题八:请用通俗语言解释什么是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还有过程,谢谢。 公开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招标人发布招标告示,愿意去竞标的都可以参加竞标,招标人根据招标的标准选择最符合标准的一家。

竞争性磋商一般针对 *** 采购项目、技术性项目、科研项目以及一些大工程类的项目,采购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方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问题九: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 一、法律层级规定的异同

相同点:均属于法定的采购方式。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法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出 现较早(2003年1月1日)。

竞争性磋商:《 ***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出现较晚(2014年11月29日)。

二、定义的异同

相同点:均有明文规定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 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适用范围的异同

相同点 :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2、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5、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1、 *** 购买服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问题十: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有何区别 简单点说,

公开招标是以一家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汇总来选定中标人的。

竞争性谈判是在开标的过程中可以进行二次报价承诺,以最低价格选定中标人。

竞争性磋商结合了公开和谈判的方式,在综合评分的标准上投标人可以进行二次承诺,以综合条件选定中标人。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