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谈心谈话三种形式?

演讲与口才 2022-09-22 07:58 编辑:褚光 248阅读

“谈⼼谈话”是党的建设中的⼀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内开展批评与⾃我批评、沟通交流思想、提醒警⽰的重要⼿段,也是关⼼关爱党员的⼀种重要载体。根据谈话内容和性质不同,党员谈心谈话可分为沟通类谈话、考察类谈话、提醒类谈话、问责类谈话等四种形式。

征求意见丶批评与自我批评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党员谈心谈话必须一对一吗?

答党员谈心谈话不一定必须是一对一。因为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可以是一对一进行。谈心谈话内容是隨意的,相互地位是平等的,不带有目的性的,只是交心,谈心得,谈感受。但作为谈话而言,应该有一对一的形式,也会有二人对一人的谈话。要根据谈话的内容和目的而定。比如对有缺点的党员,组织上谈话一般要安排二人,作为见证。有的甚至还要记录谈话内容和时间,地点。

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互相谈话,支委们和分管领域负责同志以及党员谈话,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要一对一进行,指出对方存在不足改进方向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细则是:

1、日常沟通谈话

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各单位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干部职工对组织的意见、建议。

通过电话调查,这种形式谈话在机关内呈常态开展。但由于此类谈话不太正式,干部职工对此类谈话的重视程度不够,以致于这种谈话往往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基本停留在督促工作方面。

2、提醒帮助谈话

在干部职工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应提醒干部职工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难题。当干部职工产生思想情绪、背有思想包袱不安心工作及工作生活遇到较大困难时,应及时交心通气,尽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理顺情绪。

机关内这种谈心谈话基本被忽略,任务分配及工作督导取而代之,使得很多干部开展工作重结果、轻过程,忽视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3、考核反馈谈话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考核情况、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人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帮助被考核人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干部职工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改进不足,努力进取。

这种谈话形式在机关内部较普遍,很多机关干部也易于接受,毕竟内容与切身利益最息息相关。

4、职务调整谈话

在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时要进行谈话,客观肯定工作成绩与贡献,反馈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向新任职的干部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况,提出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和廉政要求,要求干部调整心态、服从调配,在新的工作岗位努力工作。通过访谈调查,这种谈话在机关内以常态形式开展。

5、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

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在领导班子正副职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感情,消除误解、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这种方式在主要领导之间比较受重视,领导也善于运用这一领导艺术,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这种谈话融洽了领导关系,对于打造风清气正的领导集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6、其他谈话

当布置重大任务、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及出现涉及单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要及时明确工作要求,帮助解决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干部受到表彰时,及时表扬成绩,鼓励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当干部职工出现较大工作失误、受到处分时,及时帮助分析根源、查找不足,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改正错误,认真工作。

扩展资料: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是领导干部深入了解情况,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工作氛围的有效手段,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显得尤为重要。

领导干部深入细致的开展谈心谈话,为确保取得实效,需做到“三要”。

要春风细雨暖人心。领导干部要本着关心同志、维护团结、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的原则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达到凝聚人心、促进工作的目的。

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每位同志工作岗位、性格、想法不尽相同,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中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对症下药开良方。谈心谈话的根本点和落脚点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领导干部在与同志谈心谈话时切不可追求一团和气,不讲原则。

参考资料:

《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是为密切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增强干部对组织的归属感,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 ,结合各级党委工作实际,制定的一项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扩展资料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五)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