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有四种,分别是:
(一) 双方协商处理解决经济纠纷
在发生经济纠纷后,买卖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违约一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对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够理解自已违约的原因。必要时,双方各自作出一定让步,最后达成和解,消除分歧。
这种作法可节省费用, 而且气氛和缓, 灵活性大, 有利于双方贸易关系的发展。
(二) 他人调解处理解决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各的理由,不能达成谅解,需要双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居中调解。
调解在性质上与协商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最后的解决办法还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才能成立。
(三) 指定机构仲裁解决经济纠纷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确今后如有经济纠纷,自愿把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或在经济纠纷发生之后, 买卖双方相互订立协义指定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是解决经济纠纷的一种主要方式。
只有在订立合同时,设有仲裁条款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经济纠纷发生后,双方协商未成, 第三者调解未能获得双方的认可。买卖双方为了有效解决经济纠纷,冷静下来达成了仲裁协议。才能向专门的仲裁机构, 或者临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 司法机关审理
司法机关审理即向法院诉讼。 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 调解未果, 又无诚意达成仲裁协议, 只能由司法机关介入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作出最后的判决。
司法机关审理经济纠纷所耗费的时间长, 支付的费用大不说, 关键贸易双方之间的关系进入了僵局,不利于双方贸易的发展。如果不是迫不得已, 一般不建议使用司法机关审理。
补充: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