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开展信访工作

演讲与口才 2023-02-15 05:53 编辑:admin 225阅读

如何创新开展信访工作

在信访理念深化上创新。一要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信访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要坚持以举轻若重、积极主动的态度抓信访工作,在没事的时候把没事当有事来对待,在有事的时候把小事当大事、把易事当难事来对待。二要深化“群众信访是对党和政府信任”的认识。将信访当做检验党委和政府工作“成色”的一个标尺,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人员稳定在当地。三要深化“抓信访也是抓发展”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访工作做好了,才能有更多精力来谋发展、抓发展。

在信访宣传导向上创新。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的观念。同时,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加大对信访案例正、反两方面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促进信访秩序好转。此外,要引导群众结合实际,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其他维权方式。

在信访秩序规范上创新。一方面,要规范信访流程,及时为信访人提供相关信息,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巩固信访成果,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同时,坚持原则,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应该解决但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及时疏导;对少数群众的不正当、不合理要求,要旗帜鲜明、及时答复。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按规定已终结的事项,信访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上访,否则不予接待、转办和答复。同时,在处理具体问题上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既要积极稳妥地帮助上访群众解决问题,又要避免无原则乱开口子,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在信访疑难会诊上创新。一是实行部门联合会诊。要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变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联合会诊,切实解决信访疑难杂症。二是实行听证答询会诊。对有些重大疑难重复访案件,可以举行信访“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和当事人及其亲属参加,由有关部门现场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实行上级权威会诊。建议省一级设立集调查、仲裁等为一体的信访终结工作权威机构,专门负责疑难信访案件的终结确认,切实解决非正常访、重复访等问题。

在信访回访救助上创新。一是对息访罢诉的信访人员及时回访,注意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调解成果。二是积极探索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帮助困难信访群众,使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减少对抗性,增进和谐度。三是建立感化机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筛选确定一批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及需要救助人员,解决一些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让信访人员在人文关怀中息访罢诉。

在信访工作推进上创新。切实把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至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坚持下访、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继续抓好信访工作“三项制度”(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制度、信访问题通报和谈话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的落实,对具体信访件要落实到人。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小问题拖大造成矛盾升级、激化的,要启动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何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新农村、;一、基本情况;罗家司法所辖区共6个乡(镇),93个村(居)委会;二、存在的问题;(一)调解组织发展不平衡;村(居)调委会100%的建立了调解组织;(二)调解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三)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四)各种调解组织联动配合差,综合协调有一定困难;三、对

基层人民调解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本文就如何创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发挥更大作用,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基本情况

罗家司法所辖区共6个乡(镇), 93个村(居)委会,人口 9.5 万余人。现已建立了乡(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共有调委会99个,其中乡(镇)调委会6个,村级调委会93 个,小组设有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共有779名人民调解员,其中本科学历的有40人,占5%,专科有113人,占15%,初中有626人,占80%。近5年来,司法所及各级调解组织在县司法局、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共调处纠纷7546件,调解成功7453件,调处成功率达98%。为全县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存在不足,有待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

(一)调解组织发展不平衡。目前罗家辖区调解组织主要由农村部分组成,农村部份主要包括乡(镇)、村(居)调委会,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调解组织发展较快,乡(镇)、

村(居)调委会100%的建立了调解组织。但一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尚未建立调解组织,导致一些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而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

(二)调解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从调查情况看,罗家辖区调解员文化普遍偏低,辖区共有调解员779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0%,村级调解员基本属初中文化,小组调解员中有一部份还是文盲。长期以来农村调解矛盾纠纷主要凭个人威望或长者说了算,多数采用君子协定、口头协议等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施行后,虽然对部份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但由于人员素质低和没有经费保障等原因,还有50%的村级调委会不会使用调解协议书,只有口头协议而无任何文字记录,有少部份调委会虽然使用统一的调解文书,但不规范。

(三)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度不够,调解组织的公信度有待提高,特别是村级调解组织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

(四)各种调解组织联动配合差,综合协调有一定困难,有时出现矛盾纠纷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调处,对于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或管辖不明的纠纷存在互相推诿扯皮,无人解决的现象。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培训力

度。

由于经费紧张,培训应采取重点培训与普遍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司法局要重点培养一批法律业务工作骨干分子,对这些骨干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内容上,由于年青调解员在理论方面相对占优势,对他们应注重业务知识、调解经验方面的培训,多举行经验丰富、优秀的老调解员和年青人员之间的培训交流活动,邀请法院业务骨干和律师定期开展业务讲课,多选几个骨干分子作为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审判的形式,以案学法。而对老调解员应注重理论方面的培训。每年举行1至2次全局性的培训活动。司法所要因地制宜,采取人员集中、以会代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调解员普遍进行培训。要把高学历的人员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是很不现实的,这就要求基层司法所对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实行每月一次的调解主任学习、培训、分析例会制度。会上主要听取本辖区本月的治安状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近期各辖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或跨乡(镇)、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抓好厂矿、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化解矛

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人民调解组织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是及时控制、化解矛盾纠纷的最有效的办法。建立调解组织势在必行。要结合社区建设进一步把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起来,根据企业(页岩砖厂等)、行业的特点,建立健全企业、行业调解组织,使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建立联合调处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调解合力,精心、合力应对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调解有效、调处有果,创造“五指并拢”的拳头效应。

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治安调解、民事诉讼相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可在县一级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在乡(镇)一级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县与乡、乡与村之间,建立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调解联动网络。特别是在乡(镇)一级可确定国土、建设、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单位,通过加强网络管理与协调,积极促进各调解组织规范运作。这样当发生比如土地、林权等等纠纷时,由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纠纷。与此同时,可以开展联片调解,即组织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巡回调解,依法调解,以案释法,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在全县尝试创建治安、民间纠纷联合接待调处工作机制。在派出所内设Z纠纷联合接待调处室,由2名公安民警和1至2名人民调解员共同负责本辖区内治安纠纷、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形成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办公,民警与调解员联合调解的排查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保障双方共同捕捉信息、共同研究调处方案、共同处Z应急情况。当民警发现纠纷迹象和苗头时,及时通知调解员;当调解员发现治安案件时,及时反馈给民警,保证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在第一时间联调联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使合作更加务实,行动更加有效,及时化解矛盾保平安。打、防、控工作密不可分,只有在源头上遏制住矛盾激化,才能奠定创建平安的稳定基础;只有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防控体系形成互补,才能为创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新平提供保障。

(四)努力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和重视,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度和严肃性。

各级调解组织要赢得本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和重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各级调解员必须注意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使知识面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特别要努力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全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准确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