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
(1)辩论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辩论松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的诉讼权利,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
(2)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既可以是事实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
(3)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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