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的小练笔怎么写?

115 2024-06-18 13:24

一、辩论的小练笔怎么写?

关于这个问题,辩论的小练笔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选择辩题:选择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例如“是否应该禁止动物园?”或者“是否应该降低选举年龄?”等。

2. 确定立场:在选择辩题后,需要确定自己的立场,即是赞成还是反对。在确定立场的同时,也需要考虑一些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3. 收集证据:根据自己的立场,收集一些证据和事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可以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采访专家或者调查民意等方式来收集证据。

4. 组织论点:将收集到的证据和事实组织成一些有力的论点,以支持自己的观点。每个论点都应该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同时也需要考虑对手可能会提出的反驳点。

5. 练习演讲:在准备好所有的论点后,需要练习演讲,以确保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能够有条理地回答对手的质疑。

6. 反思总结:在进行辩论后,需要反思总结自己的表现,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且学习对手的优点和策略,以便在下一次的辩论中能够更加出色地表现自己。

二、关于不能说谎话的辩论赛材料?

不能说谎

1、要时刻记着自己说过的谎话,不然一不小心就泄漏了。2、说谎要是不被人揭穿还好 ,要是被揭穿以后就没有信誉可言了。3、对父母说谎,他们会掉眼泪,让你揪心。4、自食其果。5、说谎是不好的行为,但是很多时候,因为胆怯,我们也许会不甘承担自己的错误,就说了谎。但只要改了,就可以原谅。也许,有些时候,有些谎言是善意的,但我们绝对还是要做个诚实的人。

6、说谎是为了隐瞒事实真相,掩饰自己的过错,躲避惩罚的不良行为。7、说谎害人害已。经常说谎的人,心理上会产生障碍,至少难以与人沟通。说谎还会误时误事,失去同事、朋友、家人的信任。当然,从本质上说,人都是善良的,诚实的。由于某种原因说了谎话,或是善意的谎言,只要不是本质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8、根据权威人士研究,说谎得人,容易得心脏病,心理容易失常会得焦虑症和疑心病,严重得会得自闭症,脱离家庭脱离社会。胆小的会产生自杀,胆大的会危害社会。奉劝说谎得人,还是好自为之吧。

9、善意的谎言始终是谎言.人的确要做一个诚信守信的人.但是.假如什么都实话实说.就会害了自己和他人.有这样一句话:善意的谎言是美丽的.当我们为了他人的幸福和希望适度地扯一些小谎的时候.谎言即变为理解.尊重和宽容.具有神奇的力量.

三、辩论赛主要分为哪六个部分?

 (一) 立论阶段: 1. 由正方一辩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钟; 2. 由反方一辩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钟。 

(二) 驳论阶段: 1. 由反方二辩针对正方一辩的立论观点进行反驳,时间为2分钟; 2. 由正方二辩针对反方一辩的立论观点进行反驳,时间为2分钟。

 (三) 攻辩阶段: 1. 由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一辩或二辩进行盘问,时间为1分钟; 2. 由反方三辩选择正方一辩或二辩进行盘问,时间为1分钟; 本阶段发言中,提问算入本方时间,答辩算入另一方时间。 3. 由反方一辩做攻辩小结,时间为1分钟; 4. 由正方一辩做攻辩小结,时间为1分钟。 

(四) 自由辩论阶段: 1. 本阶段为正反方交替发言,由正方开始,每方累计时间4分钟,共8分钟; 发言辩手落座视为本方发言结束,即作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标志,另一方辩手应紧接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 同一方辩手发言的次数及顺序不限; 如一方时间用尽,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至时间用尽,也可示意主席放弃发言; 本阶段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选择回避达两次以上的一方予以适当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纠缠不放予以适当扣分。 2. 由反方二辩作自由辩论小结,时间为1分钟; 3. 由正方二辩作自由辩论小结,时间为1分钟。 

(五) 嘉宾提问阶段: 1. 由提问嘉宾向正方提出问题,正方可选择任意辩手回答,时间为1分钟; 2. 由提问嘉宾向反方提出问题,反方可选择任意辩手回答,时间为1分钟。

 (六) 总结陈词: 1. 由反方三辩作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钟; 2. 由正方三辩作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钟。 本阶段双方三辩应针对辩论的总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予以适当扣分。

四、法庭辩论的六个步骤?

1、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2、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3、原告作最后陈述。

4、被告作最后陈述。坚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法庭辩论要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原告发言,然后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发言主要是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所作的陈述内容。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不是对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答辩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发表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不合法的,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认为原告和被告都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其发言或答辩是对原告和被告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 请求进行辩驳,从而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参加到本诉讼中与之有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中来,他与该方当事人的关系既是对 立的又是统一的。在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时候,他们之间是统一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辅助该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当涉及参 加之诉中权利的享有或责任的承担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此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针对与之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回答和 辩驳。

4、互相辩论。审判人员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 点进行辩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未被法庭认定的事实,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必要时,审判长可以根据案情限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 理人每次发表意见的时间。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但不得重复第一轮辩论的内容。

法庭辩论时,审判人员不得对案件性质、 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合议庭可以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查清后再 继续辩论,如当庭难以查清,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延期审理。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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