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分为民事案件庭审和刑事案件庭审,而这有较大的区别
民事案件庭审主要是双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举证质证辩论,这里的证据全部都由当事人提供,一般较为激烈,法院则站在中立角度听取各方的观点和审查证据是否充分,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对当事人进行先行的调解
刑事案件的庭审主要是由公诉人和辩护人或者被告人进行证据的质证和辩护,案件的证据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收集,检察机关出示,这时候的公权力占据主导地位,程序比较规范,辩护人及当事人所起作用较小
整体来说,无论是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司法权在诉讼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法官的经验、水平、和厉害的权衡都会影响到裁判的结果,实践中的庭审和一般影视剧中的法庭辩论差别较大,比较平淡枯燥,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国家是大陆法系国家,不同于英美法系所采用的陪审团等制度,另一方面是因为国家比较重视公权利的特殊司法现状所决定的
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应当掌握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中的辩论,指的是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则通过辩论查明案件事实。
辩论的内容主要是双方争议的实体问题,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身,如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主张能否成立,基于某一事实主张的民事权利请求有无法律上的根据等。辩论的内容也可以是双方争议的程序问题,如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等。
辩论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辩论又称“言辞辩论”,主要集中在法庭审理阶段,是最集中最全面的辩论, 书面形式是指法庭为节省开庭时间,让你在法庭上简要说明辩论要点,庭后提交答辩状。
总之你要把握好几个原则,即趋利避害,避免重复,分条说明,言简意赅。没有辩论经验,案情复杂或者诉讼标的额较大的案子,最好请个律师,可以避免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语,发现对方的漏洞,最大程度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开庭怎么陈述技巧
一、去法院打“离婚官司”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如下:
1、诉讼的证据准备;
2、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多数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来讲,由于是第一次参与诉讼,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然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诉讼的中心确是围绕着“证据”展开的,没有证据,往往是败诉收场。例如,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记录以及出警记录、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会败诉告终。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很可能会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前,要冷静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开庭前该做如下:
冷静处理是核心,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答辩准备,比如根据对方诉求收集反证。
许多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时,不免紧张出错。特别在看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被紧张、气愤、担心的情绪困扰,其实这些都是没有诉讼经验造成的,法院一般只有在庭审时,才会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原告具有举证责任,没有证据不会采信。收到传票的被告应当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有不少离婚诉讼的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前提下,此时被告没有依据的坚持不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不好说了。打离婚官司是一件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切忌什么都说。答辩状要抓住根本,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在关键问题上给法官留下印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不足十五天的,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
在辩论阶段,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不要生气或紧张。把对方说的不实的地方,记录下来。在自己发言时,有理有据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答辩时,往往一直在纠正对方,其实这样做效果并不好,要坚持自己的思路,不要被对方打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