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评分细则

演讲与口才 2021-10-12 07:41 编辑:admin 300阅读

(一)    评判规则


预赛阶段每场比赛评判团由至少3位评委组成,决赛阶段每场比赛评判团由至少5位评委组成。评委对在场的各个代表队做出评判,具体以分数为准。


(三)评判标准


1、团体部分(70):


(1)审题


准确把握辩题内涵和外延,对所持立场能多层次、多角度理解,论点鲜明,对本方难点能有效处理和化解。


(2)展开


对辩题的理解和论述能在广度上展开,在深度上推进,整个辩论过程条理清晰,能给人以层层递推的美感。


(3)辩驳


提问抓住对方要害,问题简单明了;回答直面问题,有理有据。注重针对辩题正面交锋。


(4)配合


具有团体精神,队员间相互支持配合,论辩衔接流畅、方向统一,攻守兼备,自由辩论时发言错落有致,体现“流动的整体意识”。


(5)语言


普通话标准,语速抑扬顿挫,语言流畅,富于感染力,体现国语的优美。


(6)辩风


比赛中尊重对手,尊重主席、评委和观众。举止得体,显示出良好的道德修养。敢于创新,勇于表现,具有本队特有的风格,并贯穿全局。


(7)形象


着装整齐,仪表大方,体现出良好的风度和气质。


2、个人部分(30):


由评委根据每位辩手在整场比赛中的表现,给出印象分,可参考:


1.论点明晰,论据充足,引证恰当没,分析透彻


2.迅速抓住对方观点及失误,驳论精道,切中要害


3.反应敏捷,应对能力强,恰当把握现场气氛


4.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层次清楚,逻辑严密


5.表情丰富,仪态端庄,风度幽雅,幽默洒脱



注:


扣分事项:不遵守发言规则;发言超时;发言带有人身攻击性、反动性和不健康性;不遵守比赛主席的主持;等等。


(四)胜负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