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民间借贷追债技巧有哪

演讲与口才 2021-09-23 08:43 编辑:admin 150阅读

对于民间借贷不还钱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还款合同等,在多次正常催讨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就要以具体的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诉讼时效过期,再要起诉的话,事情就很被动的了。应该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在发生前,债权人应该对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意愿有一个合理的评估,选择信誉好、有还款能力的人作为借款的对象。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打讨债官司要注意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如果能够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放贷的过程中,借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在还贷的过程中贷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本案系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贷,合同履行地为贷款人即原告所在地。所以,在原告选择在其住所地诉讼的前提下,法院应依法受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民间借贷纠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您好,这要考虑双方是否协商过法院管辖地及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