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动仲裁委托书模板

69 2024-05-02 23:53

个人劳动仲裁委托书模板

法律分析: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劳动仲裁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接收法律文书,参加庭审、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反驳和辩论。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起反请求。

上列受托人的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终结携旦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差伏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虚隐携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与仲裁程序

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和雇佣单位采取的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做出对双方因为纠纷协调而采取的一种法律途径。

      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闭仔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的执行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受理。

      (二)调解前的准备

      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

      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或陪是非曲直和确定轿团汪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3、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4、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

      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谈话,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及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奠定良好的思想

      (三)调解

      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调解委员会主任宣布申请人请求调解的争议事项、调解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听取当事人意见;说明调解委员会对争议的调查结果和调解意见;当事人协议。

      (四)调解终结

      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

      1、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

      2、当事人撤回申请。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己的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3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三、劳动争议的特征

      (一)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使争议内容涉及劳动问题,也不构成劳动争议。如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力流动发生的争议,劳动者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主体在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等,都不属劳动纠纷。

      (二)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

      (三)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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