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是人民调解吗?

演讲与口才 2023-07-28 15:21 编辑:admin 200阅读

一、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是人民调解吗?

消费者协会,是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因此,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人民调解。

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的主要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主要是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新形式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了医患纠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及校园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实际上只要当事人认可,程序与过程不违法,一般的民事纠纷都可以作为人民调解的范围。

法律分析

人民调解纠纷的范围:(一)婚姻家庭纠纷。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夫妻不和,借婚姻关系索取财产,家庭成员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抚养、家庭暴力所引起的纠纷。(二)生产经营性纠纷。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以生产为目的所发生的纠纷。包括生产经营及生产资料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纠纷宏袜。(三)财产性纠纷。指由于财产的确认、归属、损害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包括御粗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有权纠纷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的争议。使用权纠纷指对物的使用权的争议,如租赁、宅基地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四)侵权性纠纷。指纠纷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另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二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法律依据

《中镇绝镇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主要是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祥物衡公民与蚂慧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谨做种纠纷。

新形式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了医患纠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及校园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实际上只要当事人认可,程序与过程不违法,一般的民事纠纷都可以作为人民调解的范围。

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总的来耐御说,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昌竖岩调解的民间纠纷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纤梁多种类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

三、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成绩

加强组织建设

协会始终把加强组织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积极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推进地方协会建设。目前,协会已发展团体会员90个,个人会员280名。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上海、山东、四川、重庆、云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吉林、安徽、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

加强制度建设

协会先后制定了《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和《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发展会员和取消会员扰毁资格暂行办法》等。对规范协会的各项工作,促进协会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积极工作服务

协会围绕民间纠纷发展变化的特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协会先后几次派员到河北、山东、江苏、四川、陕西等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思路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协会协助司法部对十三个省(区、市)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进行了调研,对当前农村、城市纠纷的特点、规律及对策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建议,受到部领导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协会还积极配合司法部,总结推广了河北省“护城河工程”的经验,配合中宣部、司法部在全国开展了向侯殿禄同志学习,“百县千乡创四无”活动。

2000年,协会按照司法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第四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提出的人民调解组织整顿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广州五省市中的127个市、 178县的调解组织情况、对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情况以及开展调解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调查。为正确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中的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协会还对全国31个省、市、区的45个县(区)、35个乡镇(街道)的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信访部门1999年处理的各种矛盾纠纷、办理的各种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被调研的45个县(区)中,1999年共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办理的各种案件共1106万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办理的各种案件占80%左右,可以看出司法行政机关是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渠道。

2000年,协会参加了全国妇联组织的反对家庭暴力的项目。并派员在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反对家庭暴力的培训班上介绍了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中的作用。参加了反对家庭暴力考察团,考察了菲律宾、美国反对家庭暴力的作法。

加强业务培训

协会先后举办多期示范性培训班,并积极协助司法部指导各地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协会和地方协会,协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训人民调解员429万人。

开展理论研究

协会先后召开了人民调解理论研讨会,“护城河工程”理论研讨会,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研讨会。积极推动中国社会科缓闷备学院将人民调解列入社科院“85”理论研究课题,出版了《中国人民调解制度》一书;举办了一次人民调解论文评选活动,编辑出版了人民调解论文集。

组织对外交流

协会先后派出三个团组,到菲律宾、泰国、英国罩耐进行了考察。同时,配合司法部及中央有关部门接待了来自美国、日本、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考察团。目前,协会正与台湾有关团体协商,计划加强两岸民间调解工作的学习交流,促进两岸关系健康发展。

协会配合司法部拟对上海市首席调解员制度和扬浦区、长宁区等基层法院尝试的调解协议书审核确认制度进行深入调研,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论研究,考察挪威、芬兰和台湾地区的调解,与人民画报社、中国画报社共同编辑出版《人民调解在中国》大型画册,并准备更换、增补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