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调解的好处
法律分析:第一、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有利于在解决民事纠纷时维护双方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对维护当前社会的稳定是极其有利的。
第二、调解可以最大限度地优化纠纷解决的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以及在诉讼中付出的经济成本和道德成本;
第三、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处分权,发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导的特质;
第四、调解协议有利于实际履行,避免执行中的困难;由于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因此对其后果不必过多地依靠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实践来看,调解结案较之判决结案,确实更能减少法院的强制执行,对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确少于判决。
第五、在实体法律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和妥协探索双赢的结果。
其次,对于法院而言,由于调节可以减少诉讼环节(特别是开庭前达成调解的),加快法院结案时间,并无需经过上述程序,易于履行,可以大幅度地节约公共成本和司法资源,符合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同时当事人自愿性使其处分权又是实现结果公正的最好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疫情期间发生了哪些社会行为?
疫情期间发生了哪些社会行为,发生了许多方面的社会行为,但都和疫情这两个字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政府也会出台一些政策来进行调解。
疫情发生期间,有出现很多的社会行为,有的人会自动当志愿者有的人去无私奉献,给医生护士送饭,送菜都是很好的。
明知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
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
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的;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
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倒卖野生动物的;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这种社会行为,我知道就这么多啦,望采纳哦。
地摊经济的出现是一种重新兴起的社会行为
自己患新冠肺炎,并故意传染给他人
三、一起民事案件(一审败诉),(二审败诉),(再审)调解结案。
对于再审调解的案件,实质就是再审改判。所以,一、二审的判决结论均是不当的。不过,是否定性为错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再审裁定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为由进入再审。这个事实不清,有可能是当事人的责任;有可能有认识的问题。对于一、二审法官,可以对此按规定申辩。申辩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如果不成功,则会被认定为错案。
四、人民调解如调解不成如何制作结案报告
当事人谢绝调解方案,留待后续法律程序!
五、如何案件执行
我想你们只是在协调阶段吧,法院的调解书是由法律效应的!如果对方不予给你房产你可以以违约起诉,让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和违约金!如果调解书明确了你所要的具体房产,就算是房子被卖出也是无效的交易合同!对于其出售房屋收回的损失是由对方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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