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想独吞儿子的工亡赔偿金怎么办?
如果是我的话,你说孙女要独吞他爸爸的死亡赔偿金话,你是问怎么办,你可以先去找居委会调解,不行就到法院。
这个是肯定是不对的!你们也有权享有,不行的话诉之于法律!
这样是不对的,你可以和她摆道理,如果不听,你可以起诉她
案例分析—劳动关系
案例分析(一):
2000年1月2日,张某到A公司应聘,并于当日与A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02年1月1日期满,签定劳动合同当日,张某被A公司派到B商场工作,与B商场签定了借聘协议,确定了借聘关系。至2001年7月6日之前,张某一直在B商场工作,由B商场对其管理并支付工资。
2001年7月6日,B商场以张某违反商场劳动纪律(即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为由,与张某解除了解聘关系,同时,B商场口头告知张某,A公司也以相同的理由与张某解除了劳动合同,经查,张某确实在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但不构成严重违反A公司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请分析说明A公司和B商场的做法是否合法。
2. 张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
1根据《劳动法》规定,A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1.1张某的劳动合同是与A公司签定的,与B商场之间只是借聘关系。对此,应认定张某只是与A公司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有关张某劳动合同的签定、变更、解除、续定、终止等手续,都应由A公司与其办理。
1.2本案例的处理决定有B商场做出,其主体不合法。
1.3处理决定不符合A公司与违纪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2.1张某可以向A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张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张某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张某如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武某与清兆装饰公司系劳动关系,武某为劳动者,公司为用人单位。
刘某与清兆装饰公司系承揽关系,公司为发包人,刘某为承包人(承揽人)。
程某与刘某为雇佣关系,刘某为雇主,程某为雇员。
武某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请求工伤赔偿;同时其伤害系由第三人刘某造成,可以主张一般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程某在受雇从事雇佣活动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其雇主(同时也是侵权人、义务人)应承担雇主赔偿责任。
刘某在事故过程中“操作不当、电路短路,致使工作场地失火”,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