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案件的数据近五年的

演讲与口才 2023-05-23 12:37 编辑:admin 296阅读

一、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案件的数据近五年的

据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国81万个人民调解组织、近400万名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开展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如何理解人民调解员要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调解?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在新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民间纠纷在不断发展、变化,并且呈现出许多新特点,主要体现在民间纠纷的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纠纷的性质复杂化,以及诉求复杂化、表现激烈化、相互关联化、化解难度大等特征。这些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民生问题,影响党群关系,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这就需要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用多种方式灵活调解这些纠纷,不宜固守一种方法和模式。针对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有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相对简单的纠纷,人民调解员可以帮助当事人进行分析,提供参考意见和方案,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对相对复杂、矛盾尖锐的纠纷,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一方不履行,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法院应驳回起诉还是

调节不是判决,一旦起诉,调节书即失效,至于法院怎么做,要看具体案情

四、关于调解民事纠纷案件的自述

如果是法院主持调解的话,法院会择诉状和原被告调解意见完成事实陈述部分的。如果是当事人之间要和解的话,简要模式就是:

甲方:(自然信息,及住址,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内容同上)

甲乙双方就双方存有的*******************民事争议(纠纷),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

2、

3、

………………………………………………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的案件还要交给公安局吗?

人民调解只是公正的组织纠纷双方化解矛盾,形成调解协议,该协议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经过法院确认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说是纠纷的调解,化解矛盾。但纠纷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还是得接受公检法的处理。比如两人互殴,一个人把另一个打成重伤,受伤者向打人者要求赔偿,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就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协议可以指导赔偿事宜,但打人者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那么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是赔偿了事的。

这个例子也许不恰当,但只是说明人民调解委员会只是群众组织,不是司法机关,不具有最终处理纠纷的权力。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哪些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 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 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二)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 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