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辩论赛辩题(有什么法律类辩论赛题题目?

演讲与口才 2023-03-20 11:13 编辑:admin 282阅读

一、有没有比较有争议的关于刑法方面的,可以用做模拟法庭辩论赛的题目,最好是定性方面的争议,谢谢,急?

1、组织他人以手、口、胸等非生殖器官交配的方式提供性服务,是否成立组织卖淫罪

2、捡到他人手机,通过手机内已经绑定银行卡的支付宝,以扫二维码付款的方式把卡内资金转走,是什么罪?(或者直接说,是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

3、甲在超市购物后把钱包忘在柜台,收银员拿起钱包大喊“谁的钱包?”乙冒充失主领走钱包。问乙是诈骗还是盗窃?

4、甲在自家果园围墙内设了一圈电网并通电,半夜有小偷来偷苹果时被电死了。问甲的刑事责任。

5、甲乙两人因日常琐事打架,甲用拳头击中乙的胸口,但甲不知道乙有冠心病,甲的拳击诱发乙的冠心病致其死亡。问甲的刑事责任?

二、有什么法律类辩论赛题题目?

亲亲相隐该不该受法律制裁

三、有讲法理情理关系的辩论赛推荐吗?

中国政法大学办过一个比赛叫“法辩”,里面的辩题大多数都和法有关。在b站上有视频合集,你可以去看看。

辩题集合如下:1、在侵权案件中,争议性事实能不能作为抗辩事由?

2、我赞成/反对“死亡佃农保险”?

3、应当/不应当禁止“黄牛”服务?

4、选区划分应当/不应当以人口比例为优先标准?

5、应当/不应当禁止用金钱换节育?

6、死亡是/不是一项权利

7、基因改造技术是福音/噩梦

8、杜宝良应当/不应当受到处罚

9、遗赠“小三”有效/无效

10、杀人者有罪/杀人者无罪

四、辩论赛中辩题的种类大致分为哪些?

一般来说,辩题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 事實性辯題,是討論某一事實是否存在(亦即該事實之定義範圍)——如「順境/逆境更有利於人的成長」(討論成長的定義)、「網路使人更親近/疏遠」(討論人際關係的定義)、或「金錢是/不是萬惡之源」(討論萬惡之源的定義)。

2. 因果性辯題,是討論事項之間的相互關係為何——如「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可以/不可以並行」(討論兩者間是否有因果關係,若有,則不可並行)、「社會秩序的維繫主要靠法律/道德」(討論法律與道德,孰為維繫秩序的主因)、或「溫飽是/不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討論道德是否根屬於溫飽)。

3. 比較性辯題,是討論價值判斷的標準——如「大學生參加選美比賽利大於弊/弊大於利」(討論結果的好壞)、「現代社會女人/男人更累」(討論程度的大小)、或「以成敗論英雄是可取/不可取的」(討論標準的合理與否)。

4. 政策性辯題,是討論是否應(且該如何)採取某個行動——如「台灣安樂死應合法化」(要求行動)、「台灣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停止行動)、或「台灣應設立賭博特區」(設計方案)。


我的回答名为《善用搜索引擎》。

五、一个好的辩论赛题目该是怎样的?

我来写个我的

是否应该化学阉割强奸惯犯题解by李翰轶


2012年5月31日 赵秉志(中国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表示,“化学阉割”并非新鲜事物,全球有多个国家早已开始实施相关措施。“化学阉割”虽然在预防犯罪方面被证实有效,但由此带来的人权等方面问题使这一做法在法学界仍存在争议。赵秉志表示,性惯犯的犯罪行为存在各种复杂成因,中国不会轻易采纳这一做法,但可在今后立法研究上做进一步探讨。同时,第二百三十六条 又指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于是是否应该化学阉割强奸惯犯成为了社会频繁讨论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的讨论本题,遂作本题解。


1关于强奸

本题应该以中国大陆为主要讨论范围,依据中国大陆法系本题“强奸”将包含几个关键。

(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

(2)强奸罪的客体必须是女性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4)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才可以构成强奸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罪(未遂)。比如一男性欲强奸一女性,将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将其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这时该男子就属于:强奸罪(未遂)

(5)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不是本题的讨论主体。


2关于惯犯和累犯

累犯惯犯的区别是:累犯与惯犯都是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在主观上都必须是故意,但两者存在明显差异。首先,累犯必须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而惯犯的构成并不要求行为人受过刑罚处罚。其次,累犯一般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而惯犯则是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

在法律中虽然累犯和惯犯是有着其区别,但是本题不做细分讨论,不建议出现“应该阉割累犯但是不应该阉割惯犯”


3关于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chemical castration),是对男性强奸罪犯摄入一系列药物使其失去或降低性欲的做法,与腐刑等物理阉割有着本质的区别。(若提出“降低”则需要明确降低的维度,方法,标准等一系列具体要素,并说明“降过头了”怎么办。不建议出现例如“降低到恰当水平为止”等点到为止的论断)。


本题不强制要求对于所有强奸惯犯进行化学阉割,但不可盲目的窄化讨论域,要考虑窄化后的合题性。(具体判断将交给评委)。


本题虽然是政策辩题,但不排除双方采用价值打法,但讨论内容本身要言之有物,说之有理避免假大空等套话出现。


本题中一切现有的、既成事实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等,只能作为论证“现状”的论据,不建议直接用来论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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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办的辩论赛我们拿到的题目是法律高于道德对方是道德高于法律该如何辩论?

怎么辩论很难说,真实情况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但是有时候法律又是道德的标杆,正确的辩论方向是道德可以沦丧,但是法律必须坚挺。

七、你为什么讨厌辩论赛?

一个是辩题,一个是时间

开卷有益还是开卷有害?

坚持诚信还是善意的谎言?

这种飘在空中的题目就随便了,空口白话也可以讲,正方反方都可以讲出花儿来,甚至都不用准备。

但是另外一些辩题,比如货拉拉司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个辩题下,

首先,正反双方必须就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过失,可预见性等术语达成一致

其次,正反双方都必须认可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对涉及法条的内容与理解也要基本一致

最后,对于事实部分的认定也需要达成一致。

正反双方,基于同样的事实,使用同样的概念,去比较谁更能说服他人。

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一个文学院辩论队和一个体育学院辩论队拿到这个题目,他们能不能辫呢?

可以,但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两边共同沟通,学习,再各自准备材料。这个需要时间,不给足够的时间,那就变成了

不要跟我讲什么刑事民事,你就说货拉拉司机有没有错?

刑法怎么了?刑法就一定是对的吗?刑法不能改吗?

现在有没有监控,你怎么知道司机没动手?既然事实不清,你凭什么认为他无罪?

以及,你这么维护那个司机,怕不是你也是个动手动脚的人吧?

果然,小钓子就会帮助小调子

我不喜欢这种辩论

八、你所在的大学辩论赛有哪些乱象?

法学院(非华政),研一,讨论法理上基本没什么问题的精神病入刑问题,分不清刑法和民事赔偿,不会讲强制医疗程序,一通瞎辩论,指导老师瞎点评,就是一场闹剧,强制出观众,耽误每个人一小时

九、辩论赛中你最讨厌的话是什么?

当然是,辩论场上普法啊。

一开口:对方辩友难道不看法律吗?法律规定了balabalabala……而且我们有刑法啊……刑法说了balabala……




我:对方辩友我们是法学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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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不喜欢和对面讨论法律问题是因为动不动就把吸毒杀人强奸直接与做错事等同,这个完全就是偷换概念好吧……

当然如果涉及到法律方面的辩题就肯定要普法了,比如之前有打过“死刑应不应该废除”、“恶法亦法/恶法非法”之类的辩题……

十、辩论赛反方:人终究一死,一切都是徒劳。这个题应该怎么辩?

不邀自来

第1个,一个严谨的辩论赛题目正方观点必须写全了。比如说可以像大多数人理解的正方观点,"人终究一死,一切并非徒劳"。但也可以偏门一点,正方观点理解为"只要我今天没死,我就不应该放弃努力。"

这样的话辩论的过程就会完全不一样。

第2个,以我仅有的一点辩论经验,其实辩论赛听的是辩论的过程而不是论点。

举例说明辩论赛中是可以讨论1+1是不是=2这种话题的。但是纯数学上1+1=2就不用辩论了。

十一、网络暴力该不该写入刑法辩论反方论据?

1.如何界定网络暴力与言论自由。如果决定权被某些人或者机关掌握,那是不是说你有罪你就有罪?会不会有一天成为一种新的文字狱?

2.隐私。如何判断一个网民是否存在网络暴力的情况,需要取证。那是不是说,网民在网上的所有行为都将受到监控,没有任何隐私可言。我在家里吃个饭上个厕所,至少是没人监控的,但网上连这点隐私都没有。

更重要的是,这些信息一旦泄漏,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3.无序意味着野蛮生长,但也意味着百花齐放。有序扼杀的不仅仅是言论,还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