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

演讲与口才 2023-04-21 12:37 编辑:admin 143阅读

一、如何提高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

通过调解结案,有利于及时彻底的解决民事权益争议,也有利于减轻法院繁重的审判工作强度和大量执行工作压力,也为当事人减轻了诉讼成本,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申诉、上访。“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新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十六字指导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人民法庭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省院及黑河中院也先后将调撤率纳入目标考评中,可见,在民事案件审理中,调解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说,如何做好调解工作,总结调解经验是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审判实践,现就如何提高调解成功率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调解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是认真阅读原告的诉状,了解他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审查判断其提供的初步证据是否与其诉讼请求相一致。二是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时,要认真听取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的看法,认可程度、争议焦点以及相互间的差距。三是尽量全面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权利。在知悉原告请求、被告答辩的基础上,为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必要对当事人强调其拥有调解的权利及调解的优点,比如能缩短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还能利于当事人的自觉履行可以免去以后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以及以后执行的麻烦等等。

二、通过诉讼代理律师做好调解工作。律师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支持者和协助者,在调解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律师对调解的影响是深刻的,因为当事人信赖自己聘请的律师,对自己律师提出的建议通常会言听计从,因此,在对有律师代理的案件进行调解,一般通过律师来对当事人施加影响,让律师劝说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在对有律师代理的案件进行调解应积极做好代理律师的工作,争取律师的配合,让律师和当事人沟通,发挥其疏导作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通过代理律师做好调解疏导工作是促成调节的有效途径,有一部分律师却不仅不会促成调解的进行,还会阻碍调解的顺利进行。碰到这样的律师,法院就不应该再通过诉讼律师进行调解工

二、如何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

但是离婚案件关系到家庭的完整、子女的成长、社会的稳定,它足以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因此,离婚案件的简单性与其对当事人影响的深远性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律师对待最简单的离婚案件也要从最深远的角度为当事人着想,把解决双方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作为根本。

第一,充分和自己方的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当事人的倾诉,了解当事人的一堆陈谷子、烂芝麻的琐碎事情,并从中掌握一些细节,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有个初步的了解和判断,这样做也有助于

建立起己方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这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工作也比较好做。

第二,和法官沟通。把律师掌握的一些基本事实通过这种方式让法官在庭前就有个基本的认识。现在基层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多,法官已经基本没有时间做到庭前充分阅卷了,因此律师的工作就要做细,通过沟通的这种方式使得法官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状况以及离婚的理由有个大概的认识并

积极的说服法官来主持调解工作。

第三,必要的时候也要和对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对方当事人对婚姻的一个基本态度,到底他是“离还是不离”。这就需要律师在己方当事人了解的一些家庭琐事中找一些话题引导对方表现出真

实的想法和目的。

第四,根据这些工作中掌握的细节问题综合作出一个判断是调解和好还是调解离婚,然后再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表达律师的意见。总之,怀有一颗公平正直的心,把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地位去思考,不厌其烦地和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取得双方对你的信任,认为你提出的调解意见是为他们着想,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三、离婚案件法官成功调解的因素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调解的意义:

审理离婚案件的结果,首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其次,涉及双方子女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第三,直接影响双方父母、亲人的生活。如父母赡养侍候等问题;第四,夫妻共同债权债务问题等。而正确运用调解手段,使离婚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提高和好率。

2、有利于避免矛盾激化,顺利达成离婚协议。

3、有利于把子女身心创伤降到最低。

4、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二、离婚案件的调解方法

离婚案件的调解启动后,选择调解方法是法官进行调解工作的重要步骤,选择正确的调解方法对调解效果则有重要的影响。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要达到和平处理离婚案件的调解方法确不能生搬硬套,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一般离婚案件的调解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做好“三方面思想工作”。三方面思想工作指的是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当事人父母及亲友的疏导劝解工作、对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思想工作。

(二)摸清当事人的诉讼心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心理决定调解效果的重要因素,不仅对双方方当事人的心理,而且对当事人代理人的心理都要摸准,才能有的放矢。从实践中来看,当事人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心理:一是疑惑心理;二是自私心理;三是盲目心理,盲目地将是非判断的希望寄托于律师、寄托于法官。;四是抗拒心理;五是绝望心理。

(三)创造轻松的调解环境。

(四)学会倾听,适时细致分析,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倾听过程中,要适时以真挚的态度帮助当事人分析纠纷,理清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明了自身的言行举止有哪些不当之处,调整好心态。防止当事人将宣泄演变成无休止的控诉。倾听中法官细致入微的讲解和分析常常能够避免一些无意义的争执,并收到良好效果。

(五)抓住矛盾关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借助他人促成调解。在离婚案件调解过程中,确定在双方心目中都具有较高威望或者对双方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人物,如村支书、长辈等,借其力,促成案件的调解,以解决纷争。如果当事人有代理人,还要充分发挥代理人的作用。因为代理关系是基于信任产生的,而代理人往往是律师或其他具有相对较高知识水平的亲戚朋友,相对较为冷静和懂法,所以可以先做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再由代理人代为疏通当事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