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古代有司法调解制度吗
有的;
传统调解制度是我国古代实现无讼理想境界的一种司法制度。从先秦到明清,调解制度始终在处理社会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传统中国和现代西方在司法制度上的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对民间调解制度的极大依赖。
不包括司法调解。 调解制度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它已形成了一个调解体系,主要的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 调解组织、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本回答由社会民生分类达人 胡瑞涛推荐
二、我国调解制度主要有哪些功能?
你好,你是指那种调解!
在中国,调解的种类很多。因调解的主体不同,调解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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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社会治理功能、纠纷解决功能、文化传承功能三大功能。
详见。
我国特色哟!!!
三、民事诉讼法院调解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院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四、关于民事诉讼中调解制度的立法现状
关于调解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调解。第八十五条至九十一条规定了调解程序。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不予受理。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再审。上述规定确立了我国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制度及其与判决关系。其基本内容是:1、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应当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2、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3、调解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不论是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不论是按普通程序,还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要是能够调解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4、调解和判决都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调解以判决作后盾,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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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
法律分析:行政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制度,通常称为政府调解。司法调解:亦称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行政调解:行政调解由行政机关发起。司法调解:司法调解由法院发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