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公开一评议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实效,市政协探索建立了提案办理“两公开一评议”机制。即提案办理协商过程公开——通过媒体对重点督办提案的办理工作实时跟进报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对重点提案办理结果的跟踪报道,以微信公众号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倒逼提案承办单位提升办理质量;提案办理质效全媒体公开评议。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及时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政协)委员提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需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
本办法所称政协委员提案,是指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向本级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需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以下简称提案)。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在市长领导下,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检查、催办。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由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办公室主任分管,并指定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第四条 承办建议、提案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严格处理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按期答复。第二章 建议、提案的交办第五条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提出交办意见,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交承办单位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建议、提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交办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建议、提案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或者分办单位。第六条 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退回。承办单位不得滞留或者自行转办。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承办单位退回的建议、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另行交办。第三章 建议、提案的办理第七条 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应当注重办理质量,具有针对性,讲求实效。
承办单位对应该解决而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对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应当先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第八条 承办单位应当自建议、提案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予以书面答复;对问题复杂在三个月内办结有困难的,应当书面报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商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三个月内先向代表、委员做出阶段性书面答复,并自建议、提案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同时予以书面答复。第九条 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应当确定具体承办责任人员。建议、提案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应当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办理;确有必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人直接研究、协调办理。第十条 建议、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负责与会办单位协商,提出办理意见;会办单位应当与主办单位密切配合,并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主办单位综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答复代表、委员,并将书面答复抄送会办单位;必要时,会办单位应当与主办单位共同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联名书面答复。
建议、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的,各分办单位应当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分别答复代表、委员。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应当及时同代表、委员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需要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时,承办单位应当派相关负责人参加。
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可以只征求领衔代表、第一提案者的意见。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由承办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答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时,只负责答复代表、委员本人。
三、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多少件?
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
11136件全部按时办结(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
2月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新办新闻发言人袭艳春介绍,2017年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71件,政协委员提案3665件,分别占总数的89.4%、87.0%,已全部按时办结。人社部、交通部、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三部门办理情况。
人社部:加强农民工欠薪治理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集中时期,加强农民工欠薪治理也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年来关注的热点。
去年人社部制订实施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于近期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件。
人社部副部长傅兴国介绍,2017年人社部出台的58项政策措施都得益于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针对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建议,人社部联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建议提案,人社部成立了工作小组,基本完成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任务。截至2018年1月底,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全部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国共计开通8672家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自启动以来累计通过国家平台结算20.21万人次,基金支付31.87亿元。
交通部:推进网约车新规更好落地
近年来,网约车监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2017年有26位代表委员提出14件相关建议和提案。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0个城市制定了适合本城市的政策,有66个城市已经广泛征求了意见,将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有50余家平台企业在不同城市获得了许可。”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认为,总体上看,这些城市的落地意见都是因地制宜的,是在顶层设计框架之内的。据统计,到2017年底,各地已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23万多本,车辆运输证14万多本。
2017年,代表委员同样十分关注共享单车监管问题,并就优化车辆投放、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加强用户资金监管等提出许多建议。交通部和相关部门邀请多名代表委员共同研究制定政策,并最终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
“针对用户资金安全问题,我们在制度设计时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鼓励信用免押金,二是采取‘即租即押、即退即还’,三是押金需设立专用账户。”刘小明表示,目前我国共出现了77家共享单车企业、投入了2300万辆共享单车、累计运送170亿人次,但其中已有20余家倒闭或者停止运营,“我们正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加强调研,制定相应的资金监管措施和办法,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工信部:加快制造强国建设
2017年,工信部共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095件,实现按时办结率、沟通协商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
2017年,工信部对多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进行了归纳整理,并从规划体系、部际协同、部省联动以及试点示范等方面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发布实施了《中国制造2025》11个配套规划,“1+X”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二是遴选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攻关;三是批复宁波等16个城市以及苏南五市等四个城市群,推进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四是制定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分省指南(2017)》,引导地方差异化发展。
过去一年,代表委员们还围绕完善和稳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等积极建言献策。工信部于2017年联合发改委、科技部等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还建立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等。
此外,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还直接或间接推动了中小微企业、军民融合、消费品工业等领域政策的出台完善。
解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