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小区业主商议是否加装电梯时,低层业主应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和理由,必要时可以邀请基层调解组织、社区居委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
二、对加装电梯方案不满意的,建议低层业主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陪同参与谈判调解会,双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而不是激化矛盾,有律师陪同,可以更加清晰的表明低层业主的态度和诉求,让对方更加重视低层业主的意见。
三、若协调不成,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在备齐相关材料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阶段,以及在申请经审批通过公示阶段,低层业主要即时抓住机会,提出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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