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施工后才开始招标合同怎么做

116 2024-04-27 21:38

一、ppp项目施工后才开始招标合同怎么做

这种情况在PPP项目中不是少数,但近期因PPP项目审查愈加严格,该情况已经较少见。

采取的方式一般是完全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流程,施工合同先草签,等招标完成后再按照招标完成的时间正式签订PPP合同,也就相当于把整个工程顺延,这样从材料上没有问题,也是普遍采用的方式。

另外一种方式是比较极端的,完全依规的情况下,暂停现工程,清算退场,PPP项目招标中扣除此部分已完工程,重新投标签订合同,这种方式是大多数建设单位不愿采用的。

所以,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重点是不要违规,要不然PPP项目的后期融资资料审查可能会发现,现在银行资料审查很严格。

这是我操作过两个PPP项目的实践经验,希望能采纳我的意见,谢谢。

二、急急急,ppp招投标最完整的流程

实施PPP模式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复杂、专业程度极高。 第一阶段,项目识别与开发 第二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 第三阶段,项目采购与招标 第四阶段,项目执行与监管 具体到详情参详比比招标采购网的知识库

三、PPP项目如何实现管理创效?

一、重视交底,尤其是前后衔接的交底。

实务调研中发现,100%的样本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营团队与政府方接洽、谈判、签订项目协议,之后移交给SPV公司实施团队,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移交、交底的衔接,直接导致后续管理团队、实施团队不能准确掌握项目的实施重点,以及公司所预期的侧重点,实施过程中均是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边走边排雷,经常发生重复事项,效率非常低。但是如果增加这一程序,前后端在工作转移时认真落实交底会议,让下一程序执行人员准确明白前端任务的关注重点,则势必事半功倍。

这里所指前后衔接的交底,并不狭义特指PPP项目的前期商务团队和后期执行团队,而是泛指SPV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所有工作事项,含括建设期、运营期,当有不同团队、不同专业横向交叉或前后衔接时,均需增加交底程序,使组织的前端信息准确的覆盖至每个项目成员,并使项目成员准确、一致的接收,利于团队一致行动,对于组织目标的实施有绝大作用!

二、SPV公司成员全部熟悉并能明确保证存档资料为“有效证据”。

实务调研中发现,88%的样本SPV公司在文件存档部分缺失关注度,未能明白其重要性,依然在按照传统工程管理的文件搜集办法存档相关资料,并且其中众多的文件资料属于前后不接的无效文件,也就是“无效证据”,这些不是文件存档的核心目的,文件存档的核心目的是使得项目推进的过程能够追溯、能够复查,能够追溯和复查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有“有效文件”,使之能够“有效证明”。

各SPV公司成员通过培训、学习等各种方式,确立“有效证据”的要求,并在工作过程中想方设法一一落实到位,以退为进,即为本SPV公司的万全准备。

三、 针对已事实发生的转移类合同,在三方补充协议中约定“SPV公司仅承担付费责任,相应成果由前期实施单位承担”,不对自己没有控制力的成果设定责任;相关费用,“以最终政府审计结果为准,且不在让利范围内”。

实务调研中发现,36%的样本第三方转移类合同,实施机构不仅要求SPV公司承担付费责任,还要求SPV公司承担第三方成果的责任,并且这其中有81%的样本成果在社会资本方介入之前已经完成,也就是说,SPV公司并不能实质性的对第三方成果有任何影响力!现实中,社会资本方出于拿下项目考虑,或并不考虑该等风险,往往会同意签订。

实质上,从工程经验来看,该类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大概率会发生,甚至可以说是必然会发生,而相应的后果设定则非常严重,所以建议SPV公司应有原则和底线,决不能对自己没有把控力的成果设定相关责任,否则其后果等于愿赌服输。

同时,在样本项目中发生过SPV公司按照三方补充协议支付完相关费用后,第三方审计对该笔费用予以了审减造成了SPV公司超付的情形,这种情况下,SPV公司再向第三方追索返还非常不易,而政府方也往往怠于行使职能,造成SPV公司的困扰,故建议SPV公司在三方协议中约定明确,付费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并在付费条件中明确付费节奏,尽量不要全数付清,避免审减超付的情形发生。

四、PPP项目核准应注意什么?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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