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我是正方,支持善意的谎言利大于弊,对方提问我怎么回答?

演讲与口才 2023-06-11 15:16 编辑:admin 160阅读

一、辩论赛,我是正方,支持善意的谎言利大于弊,对方提问我怎么回答?

善意的谎言是美丽的,这种谎言不是欺骗不是居心叵测。当我们为了他人的幸福和希望而适度地撒一些小谎的时候,谎言即变为理解、尊重和宽容,甚至是给对方一个巨变!它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没有任何的不纯洁。

  善意的谎言是出于美好愿望的谎言,是人生的滋养品,也是信念的原动力。它让人从心里燃起希望之火,也让人确信世界上有爱、有信任、有感动!!!

  善意的谎言能让人找到用笑脸去面对生活的理由。善意的谎言,是赋予人类灵性,体现情感的细腻和思想的成熟,促使人坚强执著,不由自主去努力去争取,最后战胜脆弱,绝处逢生。

  善意的谎言能让一个患有绝症的患者绝处逢生,能给予别人一丝丝的希望。善意的谎言让人重拾自信,有时还能救活一个即将精神崩溃的人。

  善意的谎言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以维护他人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众所周知,矛盾有普遍性和

特殊性之分,特殊性包含与特殊性之中而区别于普遍性。就其善意的谎言本身的性质决定它并非恶意,而是建立在内心之诚,之善的基础上,而恶意的谎言是为说谎者谋取利益,以强烈的利欲,薄弱的理性,把他人仅作为手段,不惜伤害他人的行为。本身善良的人在某种状态下“被逼”说出的谎言是善意的,这种谎言对主体来说是一种友善,一种关心。而心术不正的人,不管如何伪装,如何花言巧语,如何绞尽脑汁为自己恶意的谎言冠上善意的高帽,其所说的谎言都带有恶意目的性。显然,善意的谎言无碍诚信。

  总之,善意的谎言能燃起人们希望的的火焰和信心,谁又能说它不是善意的呢?

  但是我们并不否认一点,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这种谎言还是少说为好!若是使用不当,善意的谎言也会有碍于诚信。

  善意的谎言不是真正的谎言,就像鲸鱼不是鱼,蜗牛不是牛,酱油不是油。

二、法庭辩论技巧?

①善于争取主动。

争取主动是辩论制胜的关键。其技巧有二:一是辩论前善于设题,就是为对方设想可能要进行辩论的题目,设题一般在事实、证据、定性、量刑、适用法律条款、程序等六个方面考虑,善于设题就首先取得主动。二是善于出击,即在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敏锐地发现对方的漏洞和错误,抓住症结进攻,使对方陷于被动。

②善于把开头话说好。

常见的方法有三:一是借他人之口开头,如借审判人员之口,被告人之口,用他们的话,用法庭调查的某一情节作为辩论的开头,然后展开辩论。二是提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让对方答复,使对方的错漏暴露得一清二楚,接着以此为靶子开展辩论。三是针对辩论的症结开门见山地开头,就是针对对方的基本见解,进行直截了断的反驳。

③善于使用第一手材料。

辩论者要善于把自己在办案过程中亲眼看到的亲耳听到的,并经过反复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说得清楚、明白、具体,包括重要细节在内。由于材料确凿,潜力就大,使人产生坚信不疑的感觉,对辩论制胜特别有利。

④善于引用法律条款。

要求辩论者不仅对每一条法律序码说得出来,而且对每条中的第几款、第几项也要背得出,并要掌握其内函和实质,以及与相关条款的内在联系,进而阐明这些条款与本案事实准确无误的关系。做到了这几点,就能在辩论中胸有成竹,游刃有余,比较容易化“险”为夷,转“败”为胜。

⑤善于发现“靶子”。

要认真听取对方的发言,善于抓住对方一段话的主旨,抓住这段话的漏洞,抓住这段话与他前面的话、与证人的话、与被害人的话的矛盾。这样就能发现“靶子”,针锋相对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失去辩论的锐气和主动权,收到较理想的辩论效果。

⑥善于拒绝多余的辩论。

在辩论中如出现对方在枝节问题上揪住不放或死不认帐的情况,可以采取拒绝辩论的做法:如对对方纠缠的问题是已经阐明的问题,只需点明已在前面讲过不再重复;如果对方揪住枝节问题不放,可以严正指出:“所提出问题根本不影响本案的定性与量刑”;如果被告人在清楚的事实和确定的证据面前死不认账,律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不再为其辩护,公诉人可以声明公诉发言到此结束,使辩论嘎然而止,干脆有力。

⑦善于顾此顾彼。

当对方一次性提出较多问题而且每个问题都与定性量刑有关时,辩论者只宜回答每个问题的重点,不要详加阐述,以给自己留下思考的余地;对方若再就一两个问题追问,再就这一两个问题作具体答复;如果对方提出问题很多,关键性的只有一两个,可只就这一两个问题作答,声明其他问题“暂且不答”,不宜把话讲死;如果是性的刑事案件,若干被告人都有各自的辩护人,这一辩护人的辩护发言,不可把罪责往另一辩护人的被告头上推,更不宜当庭出现辩护人之间的争执,要紧紧围绕被告人的事实进行辩护。

⑧善于补救失误。

法庭辩论是严肃的,要求尽可能不说不适当的话,要求不说不该说的错话,但是,说漏了嘴、讲错了话的现象毕竟不可能完全避免。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补救:一是对已说出的非根本性的不适当的话,可在下一轮发言中说得周全些,亦可在休庭时向对方作解释;二是说了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错话,必须立即予以更正,可以说:“审判长,请允许我更完整地、更准确地说明我刚才的发言……”这是法庭认错的委婉方式,另一方不必再去纠缠;三是说了不该说的话,如有辱对方人格的话,应尽快转换口气,尽量弥补,并在庭审后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

⑨善于放松情绪。

有经验的辩论者善于用理智控制感情,始终保持放松的情绪,而紧张对辩论是极不利的。如何放松?首先要做到不被对方的言辞所激怒,情绪自始至终要放松;其次要坚持用适中的语速,以语速去抑制激动,第三要说清发言中的序码号,造成适当的语段间隙,既可使说出的话条理清晰,又可以控制情绪。

律师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

法庭辩论的维护一方口语表达,切忌以下15种作法:

1忌鼓动性和煽动性;

2忌变成政治报告或学术报告;

3忌不熟——案情不熟,法律条款不熟,司法口语表达方法不熟;

4忌辩护人进入被告人“角色”;

5忌无话找话辩;

6忌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

7忌讽刺挖苦对方

8忌用排比性的修辞手法组织言辞;

9忌将隐私细节、保密材料捅出去;

10忌随意为被告人请功摆好;

11忌重复被告人的脏话、黑话;

12⑿忌已知的不说、新知的穷;不知的乱说;

13忌手舞足蹈;

14忌尖着嗓门叫或蚊子似的只发出嗡嗡之声;

15忌违背法律、不顾事实地狡辩或诡辩。

三、辩论赛场面失控怎样解决?

第一,双方暂停辩论,重申辩论纪律,督促双方严格按照辩论赛的规矩进行。

第二,强调礼貌、理性、冷静辩论,督促双方注意言词、注意态度、注意风度,千万不可使用人身攻击等过份语言。

第三,就辩论而辩论,不能借辩论之名掺杂个人情绪因素,更不能出风头,破坏和谐场面。

四、面试辩论对抗赛技巧?

1、发言积极、主动

面试开始后,抢先亮出自己的观点、丌仅可以给主考官员留下较深的印象、而且还有可能引导和左右其他应试者的思想和见解。将他们的注意力吸

引到自己的观点上来、从而争叏充当小组中的领导角色。 自己的观点表述完以后。还应认真听叏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以弥补自己収言的丌足、从而使自己的应答内容更趋完善。

2、奠定良好的人际关系基础

对方在考虑是否接叐你的观点时。会首先考虑你不他的熟悉程度和友善程度、彼此的关系越亲密、就越容易接叐你的观点。若他认为彼此是敌对的关系。那么对你的观点的拒绝就是对他的自我保护。

3、 把握说服对方的机会

丌要在对方情绪激动的时候力图使他改发观点。因为在情绪激动时,情感多于理智、过于逼迫反而可能使其更加坚持原有的观点,做出过火的行为、造成难以改发的结果。

4、 言词要真诚可信

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理解对方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找出彼此的共同点。引导对方接叐自己的观点。整个过程中态度要诚挚,用更深入的分析、更充分的证据来说服对方。

五、法庭辩论语言技巧?

①善于争取主动。

争取主动是辩论制胜的关键。其技巧有二:一是辩论前善于设题,就是为对方设想可能要进行辩论的题目,设题一般在事实、证据、定性、量刑、适用法律条款、程序等六个方面考虑,善于设题就首先取得主动。二是善于出击,即在阐明自己观点的同时,敏锐地发现对方的漏洞和错误,抓住症结进攻,使对方陷于被动。

②善于把开头话说好。

常见的方法有三:一是借他人之口开头,如借审判人员之口,被告人之口,用他们的话,用法庭调查的某一情节作为辩论的开头,然后展开辩论。二是提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让对方答复,使对方的错漏暴露得一清二楚,接着以此为靶子开展辩论。三是针对辩论的症结开门见山地开头,就是针对对方的基本见解,进行直截了断的反驳。

③善于使用第一手材料。

辩论者要善于把自己在办案过程中亲眼看到的亲耳听到的,并经过反复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说得清楚、明白、具体,包括重要细节在内。由于材料确凿,潜力就大,使人产生坚信不疑的感觉,对辩论制胜特别有利。

④善于引用法律条款。

要求辩论者不仅对每一条法律序码说得出来,而且对每条中的第几款、第几项也要背得出,并要掌握其内函和实质,以及与相关条款的内在联系,进而阐明这些条款与本案事实准确无误的关系。做到了这几点,就能在辩论中胸有成竹,游刃有余,比较容易化“险”为夷,转“败”为胜。

⑤善于发现“靶子”。

要认真听取对方的发言,善于抓住对方一段话的主旨,抓住这段话的漏洞,抓住这段话与他前面的话、与证人的话、与被害人的话的矛盾。这样就能发现“靶子”,针锋相对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失去辩论的锐气和主动权,收到较理想的辩论效果。

⑥善于拒绝多余的辩论。

在辩论中如出现对方在枝节问题上揪住不放或死不认帐的情况,可以采取拒绝辩论的做法:如对对方纠缠的问题是已经阐明的问题,只需点明已在前面讲过不再重复;如果对方揪住枝节问题不放,可以严正指出:“所提出问题根本不影响本案的定性与量刑”;如果被告人在清楚的事实和确定的证据面前死不认账,律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不再为其辩护,公诉人可以声明公诉发言到此结束,使辩论嘎然而止,干脆有力。

⑦善于顾此顾彼。

当对方一次性提出较多问题而且每个问题都与定性量刑有关时,辩论者只宜回答每个问题的重点,不要详加阐述,以给自己留下思考的余地;对方若再就一两个问题追问,再就这一两个问题作具体答复;如果对方提出问题很多,关键性的只有一两个,可只就这一两个问题作答,声明其他问题“暂且不答”,不宜把话讲死;如果是性的刑事案件,若干被告人都有各自的辩护人,这一辩护人的辩护发言,不可把罪责往另一辩护人的被告头上推,更不宜当庭出现辩护人之间的争执,要紧紧围绕被告人的事实进行辩护。

⑧善于补救失误。

法庭辩论是严肃的,要求尽可能不说不适当的话,要求不说不该说的错话,但是,说漏了嘴、讲错了话的现象毕竟不可能完全避免。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补救:一是对已说出的非根本性的不适当的话,可在下一轮发言中说得周全些,亦可在休庭时向对方作解释;二是说了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错话,必须立即予以更正,可以说:“审判长,请允许我更完整地、更准确地说明我刚才的发言……”这是法庭认错的委婉方式,另一方不必再去纠缠;三是说了不该说的话,如有辱对方人格的话,应尽快转换口气,尽量弥补,并在庭审后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

⑨善于放松情绪。

有经验的辩论者善于用理智控制感情,始终保持放松的情绪,而紧张对辩论是极不利的。如何放松?首先要做到不被对方的言辞所激怒,情绪自始至终要放松;其次要坚持用适中的语速,以语速去抑制激动,第三要说清发言中的序码号,造成适当的语段间隙,既可使说出的话条理清晰,又可以控制情绪。

律师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

法庭辩论的维护一方口语表达,切忌以下15种作法:

1忌鼓动性和煽动性;

2忌变成政治报告或学术报告;

3忌不熟——案情不熟,法律条款不熟,司法口语表达方法不熟;

4忌辩护人进入被告人“角色”;

5忌无话找话辩;

6忌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

7忌讽刺挖苦对方

8忌用排比性的修辞手法组织言辞;

9忌将隐私细节、保密材料捅出去;

10忌随意为被告人请功摆好;

11忌重复被告人的脏话、黑话;

12⑿忌已知的不说、新知的穷;不知的乱说;

13忌手舞足蹈;

14忌尖着嗓门叫或蚊子似的只发出嗡嗡之声;

15忌违背法律、不顾事实地狡辩或诡辩。

六、辩论赛中驳立论怎么做?

在辩论赛中,驳立论是指对对方的论点或观点进行反驳和驳斥。以下是驳立论的几种基本方法:1. 反驳事实:针对对方的论点中的事实错误或不准确的地方进行反驳,同时加以引证客观且有权威性的证据。

2. 逻辑分析:从逻辑上分析对方的论点中存在的问题、隐藏着的缺陷和漏洞。

3. 对比法:引用对比实例或现象来说明对方的论点和立场并不一定是正确的,或存在矛盾和内涵上的矛盾。

4. 剖析动机:从对方的思想动机和立场出发,对其进行深入挖掘和剖析,找到其论点和观点的根源所在。

5. 质疑行动:质疑对方论点的基础,并提出具体的疑问和挑战,把对方置于被动地位。

七、法庭民事辩论十大技巧?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1、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第一,字斟句酌,用词准确;

  第二,调配语句,合理布局;

  第三,篇章衔接,环环相扣;

  第四,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第五,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2、语言表达技巧

  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在庭审辩论中,应当做到:

  第一、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

  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

  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

  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第二,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第三,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是不道德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3、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精湛的表达能力。

  第一,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第二,善于控制情绪。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就要求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时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第三、注意区分第一轮辩论以及随后的二、三轮辩论的区别。

  一轮辩论可以事先准备,而在后的多轮辩论则应视法庭辩论情况随机应变,应针对对方上一轮的观点进行有的放矢的驳斥,但不应一味重复己方已经充分阐述过的观点。

八、可以讲善意的谎言辩论资料?

赞成善意的谎言的观点:

1. 有时候,说谎是为了保护对方的自尊心和感情。比如在面对某些灾难或者持续的困难时,适当的谎言可以帮助对方更好地应对困境,减轻他们的痛苦。

2. 有时候,真相并不是必然的好选择。有些消息可能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而这些影响可能会超过解决问题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谎言可以帮助人们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反对善意的谎言的观点:

1. 谎言与信任是背道而驰的。如果一段时间内一直用谎言欺骗一个人,最终会破坏对方对我们的信任,而这是非常难以修复的。

2. 谎言也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有时候,轻率的谎言可能会掩盖真正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会化为更大的灾难。在这种情况下,说真话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