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核实的调查方法与谈话技巧?

演讲与口才 2023-06-11 03:46 编辑:admin 131阅读

一、初步核实的调查方法与谈话技巧?

组织工作离不开调查谈话,无论是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公示期信访举报办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还是公务员申诉案件办理、党员身份查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问题查核,都需要开展调查谈话。调查谈话是门学问,若掌握了一定的方法与技巧,能有效提高工作质量;若不得其法,则往往事倍而功半,甚至可能让工作陷入被动。笔者想结合工作实践,谈谈组织部门调查谈话的方法与技巧,供各位同行在工作中参考。

  一、组织部门常用的四种调查谈话方法

  笔者总结,组织部门常用的调查谈话方法有单刀直入式、以情动人式、声东击西式、针锋相对式四种。调查人员往往根据案情和谈话对象的不同,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搭配使用。

  (一)单刀直入式。这是最为常用的谈话方法。适用于问题简单、谈话对象比较配合的情形。往往谈话之前已经过初步核实,掌握了主要的违规事实,证据比较充分、问题比较单一、性质容易界定。因为已经掌握了主要问题,可以事实为基础,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直奔主题、不绕圈子,从而节省工作时间、提高谈话效率。

二、约谈的六种形式?

纪委谈话的方式就叫约谈,约谈有六种形式,分别是: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谈话函询以及组织调查谈话。

三、如何,谈话函询,纪检监察报,四必谈?

一是综合研判。接收到问题线索后,全面了解被反映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等,全面分析研判是否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  二是严格审批。根据被反映对象综合情况,制定谈话方案,相关工作预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委领导及区委领导审批后进行谈话函询。  三是严格把关。对被谈话函询人作出的情况说明严格审核把关,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定期开展“回头看”,抽查复核,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是规范处置。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并将相关处理情况向其本人及所在党组如实反馈;对提供的情况说明不充分不具体的,进行二次谈话函询或者提出初步核实建议。  2018年以来,第一纪检监察室先后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14件,诫勉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使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增强了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